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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更换营运车辆电子“身份证”
作者:黑龙江晨报
时间:2007-03-04 11:45:23
近日,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开始对全省客运出租汽车、省管长途营运客车、旅游客运班车换发电子版IC卡式电子营运证。新电子版道路运输证自2006年10月8日起核发并开始使用,至2006年11月30日核发结束。2006年12月1日起旧证废止。
 近日,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开始对全省客运出租汽车、省管长途营运客车、旅游客运班车换发电子版IC卡式电子营运证。新电子版道路运输证自2006年10月8日起核发并开始使用,至2006年11月30日核发结束。2006年12月1日起旧证废止。

    新换发的IC卡式电子营运证是未来大交通“一卡通”的雏形,缴费者可持该卡交纳养路费、过路过桥费等。此举标志着我省行政监管逐步走向信息化,在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年度审验、违章处罚等业务办理过程中,很多数据录入都可通过刷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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