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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防部公布最终版RFID规则
作者:RFID信息网
时间:2007-03-04 11:46:45
新规则规定,凡是2006年5月19日之后与国防部签署使用RFID使用协议的供应商必须在2007年3月1日前,停止使用EPC Gen 1标签(包括Class 0和Class 1标签)。
关键词: DFARS Gen 1 国防部
 与2006年5月发布的DFARS(国防联邦采购规则附录,Defense Federal Acquisition Regulation Supplement) 临时修正案相比,稍有改变。新规则规定,凡是2006年5月19日之后与国防部签署使用RFID使用协议的供应商必须在2007年3月1日前,停止使用EPC Gen 1标签(包括Class 0和Class 1标签)。3月1日后,国防部只接收他们粘贴EPC Gen 2标签的货物。而2006年5月19日之前与国防部签署使用RFID使用协议的供应商不受此限制:在3月1日后仍旧可以使用Gen 1标签。最终的DFARS规则要求,凡是运往美国本土大陆19个供应点的包装石油、润滑剂、燃料、防腐剂、化学品、添加剂、建筑与工事材料和医疗物资,必须在包装箱和托盘上粘贴被动式RFID标签。上述的19个供应点都已经配备了读取和处理标签数据的RFID软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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