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通卡”是指由天津市各银行卡发卡机构发行、符合金融IC卡和磁条卡技术应用标准,能够在金融领域和各种专用卡应用领域通用的银行卡。
据最新数据统计,天津市目前发行银行卡3100多万张,人均持银行卡数量为每人3张,如果加上城市一卡通和公交IC卡等非银行卡,人均持卡数量还会更多。
近日,市政府下发相关文件,由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发行一种集金融银行卡和专用卡功能于一体的新卡。主要是为了在流通领域减少现金使用,方便持卡人刷卡消费,同时也为了有效整合市场资源,构建本市良好的电子支付结算环境,实现银行卡与专用卡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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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多种应用领域 “津通卡”是指由天津市各银行卡发卡机构发行、符合金融IC卡和磁条卡技术应用标准,能够在金融领域和各种专用卡应用领域通用的银行卡。“津通卡”分为借记卡和贷记卡,发卡类型由银行卡发卡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及其信用状况确定。“津通卡”的发卡机构必须是经中国银监会核准能够办理银行卡业务的金融机构。
截至目前,“津通卡”在本市的发卡银行机构名单还没有最终确定,国有商业银行很有可能成为“津通卡”的发卡机构之一,“津通卡”能否顺利发行并使用,关键是两个问题:一是各个领域与发卡机构的系统对接问题;二是数据安全问题。
“津通卡”虽然还没有露面,但它采用一张卡、两个功能模式设计。申请人可以在本市的银行卡发卡机构开立账户,由该银行卡发卡机构发行一张集芯片和磁条于一体的银行卡。“津通卡”的卡面设计应符合名称一致、卡面统一、体现特色的原则。名称一致是指必须在卡片正面冠有“津通卡”字样;卡面统一是指卡面颜色、图案、规格等均应按照统一的规定制作;体现特色是指卡面冠有发卡机构的行名和行徽。
功能使用“三步走” “津通卡”可在全市任意金融POS、ATM以及行业受理机具上使用,实现在金融领域与行业领域通用。各专用卡发行单位要开放各自专用卡系统受理领域,按照《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标准对现有受理机具进行改造,确保“津通卡”在全市各专用卡应用领域能够广泛使用。
按照整合一个行业、应用一个行业的原则,分三个阶段实施。到2007年底,完成全市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受理机具,移动、联通、网通营业厅收费系统,公交车车载计价器的改造,逐步实现“津通卡”在医保、通信、公交等行业的应用。
到2008年6月底,完成地铁闸机、轻轨闸机、出租车车载计价器的改造,实现“津通卡”在交通行业的全面应用。2008年底,完成加油站、泊车咪表、数字电视机顶盒、交通违章罚款受理机具的改造,实现“津通卡”在加油、泊车、数字电视、交通管理等领域的应用。
刷卡能透支消费
“津通卡”首先是一种金融银行卡,它具有借记卡和贷记卡的一切功能。可以在商场、餐饮、健身等场所刷卡消费,发卡类型由银行卡发卡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及其信用状况确定。也就是说,具有贷记卡功能的“津通卡”也可以透支消费,而目前发行的公交IC卡、城市一卡通等属于预付费卡,即非银行卡,通常不能透支消费,只能在交通银行ATM机上查询,卡内最高存储金额1000元。市民要想取出卡内余额,一般要通过退卡办理。未来的“津通卡”可以在全市任一银行ATM机上和POS机上查询,卡内账户为持卡人的银行账户,持卡人在卡里存入钱后,资金随时可以支取或转账。从技术标准上,“津通卡”更具有优势,符合人民银行要求的磁条卡和芯片卡的标准技术要求。
即日起停发新专用卡 目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和天津银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金融监管工作,各银行卡发卡机构也会加强发卡流程管理、把好发卡质量关,做到审核程序严密、持卡人信息真实可靠,各收单机构也会加强对特约商户准入资质的管理,做到商户资质真实可靠、POS机具申领和使用安全。本市同时将建立已发行专用卡核准制度,专用卡是指经本市相关企业的主管部门审批,由企业等非银行卡发卡机构发行,可以在特定行业领域使用、具有支付功能的非银行卡。经审查核准的专用卡可在本行业领域继续使用,但不得再增加新的支付功能和扩大使用范围。
即日起本市停止发行新的专用卡,各银行金融机构一律不得为违规发行专用卡的单位开立账户、进行资金清算以及提供其他相关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