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创新圈督导会议探讨如何利用科技创新合作应对金融危机
作者:香港文汇报 熊君慧
时间:2008-11-21 17:26:56
本报获悉,深港已协商决定,深港创新圈第三次督导会议将在下月中旬开幕,其中重要议题就是探讨如何利用科技创新合作应对金融危机。
本报获悉,深港已协商决定,深港创新圈第三次督导会议将在下月中旬开幕,其中重要议题就是探讨如何利用科技创新合作应对金融危机,会议之后将公布《深港创新圈2008-2010年行动计划》(简称“2010行动计划”),具体涉及40多个项目。消息人士称,该行动计划是深港创新圈签署之后“最具有份量”的成果,涵盖面最广。
消息人士指出,对长期制约两地人流、物流、资金流的问题,两地政府在一边向中央争取政策的同时,深圳更率先推出“配套措施”支持港科技企业发展,如港资驻深机构平等待遇、港研发人员在深工作超过一定时间可由深圳政府补贴税收,双方科技企业入驻科技园房租优惠等。此外,明年深港创新圈资助金额将从当前的3500万提升30-50%。
长期从事港深科技合作的消息人士称,今年至2010年是金融海啸在全球经济生成重大影响的时期,在此背景下,深圳肩负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维护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这亦是第三次督导会的重点内容之一。
成立专门督导 首推项目问责
据透露,此次计划具体涉及40多个项目,涵盖创新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深圳基地/分室、深港大学生实习创业基地、支持企业创业的“孵化器”、专项服务平台等。涉及部门包括香港各高校、生产力促进局、创新署、生产力促进局、中小企业协会等。深圳除了科信局外,还包括教育、卫生、人事局、区政府等部门。涵盖面之广、涉及单位之多,使得该项目惠及层面可观,同时前期统筹协调亦更复杂。
为此,督导会之后,深港政府部门将共同设立深港创新圈“2010行动计划”督导专门机构,统筹及审议行动计划及项目,日常工作由香港创新署和深圳市科信局担任;深港创新圈制订双方政府部门“共同推进与管理行动计划”的目标与机制。这次行动计划将首次采取“项目责任人问责制”。
多个领域合作 制定若干细则
消息人士强调,深港创新圈的合作已经逐步扩展到多个领域。在深港创新圈督导会议深圳方主席刘应力的大力推动下,深圳市科技、人事等部门连同港方人员,近两个月陆续召开会议,研讨了令港受惠的诸多细则。针对在深香港高校提出的“身份”问题,有关部门亦进行了商讨,有望在“2010行动计划”配套措施中,给予香港高校及科研机构驻深之机构非盈利组织待遇,并协助港资机构在国家级别科技计划中单独立项申请列入重点项目,将港资企业纳入深圳中小企业资助范围;在教学、研发用途的仪器设备引进上,在暂时未取得中央相关政策支持的时候,深圳市政府制定相应的补贴办法。
对于多年来困扰深港研发人员的通关问题,这次会议后,有望对深圳高科技企业中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建立单独的通行证管理办法,可享有办理赴港签证所需的政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