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推行社保养老,也就是为了给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企业职工提供公平合理的养老保障。但现存的养老保险不能转移的制度对农民工来讲,难以起到养老保险的作用。
国家推行社保养老,也就是为了给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企业职工提供公平合理的养老保障。但现存的养老保险不能转移的制度对农民工来讲,难以起到养老保险的作用。农民工之所以退保,首先因为制度上的难点,造成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社保不能有效对接,各地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难以互联互通,转移接续;二是农民工很难在一个地方打工累计缴费15年,造成“人走钱留”的局面;三是虽然国家规定任何地方都要无条件缴纳个人养老保险,但一些地方设置障碍,不接受从别处转来的无常住户口人员的社会保险手续,因为外来人员在当地退休越多,当地财政需要支出的养老金越多。
这些歧视性制度的背后,是长期以来存在的城乡分治的思维,这种思维越来越成为建立国内劳动力大市场的障碍,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严重背离。养老问题上的制度难点不解决,不光损害农民工的利益,农民工难以实现老有所养,最根本的问题是不利于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制约经济的健康发展。健康市场体制下的人才流动,不光是劳动者易于实现自由流动,附属于劳动者自身的各项权益也要易于自由流动,这样的流动,才能让劳动者安心工作。
因此,就养老问题来说,统一各地政策,消除那些制度性障碍刻不容缓:一是政策层面建立社保账户自由转移的制度,便于人员自由流动;二是利用现有的技术上建立健全社保账户的转移制度,让社保账户随人走。
去年底审议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就涉及到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草案提出了诸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等新规,以打破过去养老保险由县、市统筹的低层次局面。另外,《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登记,以公民身份证号码等作为其社会保障号码。这意味着,和许多社会保险体系完备的国家一样,社保终于有望伴随中国公民一生。
社保账户实现“全国一卡通”,将有利于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实现人才的自由流动。而当下在各种利益的作用下设置的各种壁垒,到了应当打破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