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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标准起草工作的进展情况,依照国家标准编写规则,在本标准第一次会议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对《数据元素规范》国标草案一稿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国标草案的修改意见。
根据会后形成的修改意见,与会单位将于4月25日前将修改稿提交至协会秘书处,由北京RCG公司和浙江维尔公司共同修改形成二稿,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给课题组成员征求意见。预计在4月底前完成本标准草案二稿的修改工作。
《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数据交换格式 第三部分: 指纹型谱数据》的国标起草工作将同时参照以上方式和进度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