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对驾驶证的使用和管理,公安部交管局还开发了数字化发行和使用管理系统,在驾驶证证芯上增加了用于记载发放驾驶证信息的一维条码。
伪造简单逼出新驾证
目前在用的驾驶证是2004年10月启用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正在使用的驾驶证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越来越明显。
据交警部门介绍,在用的驾驶证科技含量低、防伪性能差是启用新证的主要原因。机动车驾驶证由证芯、专用塑封套和证夹组成。在用驾驶证证芯只采用了印刷防伪暗记、签注专用字体等简单防伪手段,塑封套采用的网点式透视全息技术属于上个世纪80年代的技术,目前已被社会掌握,并应用到了普通民用商品防伪,致使一些不法分子伪造、买卖或使用伪造驾驶证现象日益突出。
据统计,仅2008年1-5月份,我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就查获假驾驶证3200余本,查扣无证驾驶人9700余人次。4月16日,临沂交警支队和苍山县公安局经过前期缜密侦查,打掉一制售假证团伙,抓获团伙成员5人,收缴造假工具及成品一宗。
另外,在用的驾驶证查验比较困难,辨认效率低。由于不法分子伪造的假塑封套采用了激光全息防伪技术,与正规塑封套十分相似,导致路面执法民警很难查辨出驾驶证的真伪。在用的驾驶证缺乏数字化溯源管理技术途径,对一人持有多本驾驶证的情况无法核实,特别是通过补领驾驶证方式获得的机动车驾驶证,不利于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严格管理。
新驾证使用33项防伪技术
据交警部门介绍,改进后的驾驶证综合使用了33项防伪技术,重点改进了直观视觉查验的技术。如证芯的纸张由普通白卡纸变成专用安全纸张,为非标准克重,有特制的开窗安全线和红蓝绿三色荧光纤维;证芯的底纹从普通印刷变成防伪印刷,采用了随机底纹、光变油墨和荧光印刷等技术;塑封套采用了当前最新的双通道变色技术和双色荧光图案等。
同时,为了规范对驾驶证的使用和管理,公安部交管局还开发了数字化发行和使用管理系统,在驾驶证证芯上增加了用于记载发放驾驶证信息的一维条码。此外,还增加了人性化方面的内容:在驾驶证副页上增加了用于提示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领驾驶证等签注内容。另外,驾驶证夹全省统一制作发放,并增加了条码防伪功能。
通过上述改进,增加了伪造驾驶证的成本和难度,提高了民警执法查验真假效率,严格了驾驶证的溯源管理。改进后的驾驶证从2008年4月1日起分四批在全国推广使用,到10月1日全国将统一核发改进后的驾驶证。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群众收取的驾驶证工本费仍维持国家核定的每本10元的收费标准。
伪造驾驶证将受重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为配合新驾驶证的推广使用,从4月1日至9月30日,我省开展为期6个月的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整治包括驾驶证等10种重点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无牌无证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安装非法定号牌及标志;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盗抢、走私机动车;生产、销售拼装机动车。
从生产源头严控伪造
为确保我省推广工作的顺利实施,省公安厅交管局作了认真准备,以保证从生产源头上来控制伪造驾证的现象。交警部门根据修订颁布了机动车驾驶证件标准,拟于5月31日前调整升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软件。
根据公安部规定,新驾驶证证芯和塑封套的生产、发行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证夹的生产、发行由省公安厅交管局负责。省公安厅交管局将对我省使用的机动车驾驶证进行统一编号、订购和发放,同时将新驾驶证的证夹与驾驶证芯、塑封套配套发放,各地不得自行采购驾驶证证夹。
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自6月2日起,全省统一启用新驾驶证。6月2日后,对初次申领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核发新驾驶证,不得再使用旧版驾驶证,对已核发的旧版驾驶证,只在办理换证和补证业务时换发新驾驶证。同时,对6月2日前已经制作好尚未发出的旧版驾驶证一律按照新标准规定重新进行制作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