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危运车源头IC卡配载管理工作,从即日起,广州市交通部门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充装、装载危险货物的危运车辆核发“广州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IC卡电子防伪标志”(下称“IC卡”)。
为全面规范危运车源头IC卡配载管理工作,从即日起,广州市交通部门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充装、装载危险货物的危运车辆核发“广州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IC卡电子防伪标志”(下称“IC卡”),核发的IC卡主要分绿色、红色和黄色3种类别。对未安装IC卡电子防伪标志的危运车辆,任何危险化学品仓储单位将不得为其充装、装载危险化学品。
广州市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核发的车辆主要分为本市籍危运车辆和长期在本市从事营运或临时在本市充装、装载危险货物的外省市籍危运车辆。同时,车辆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机动车辆行驶证件和道路运输证件,罐式车辆还应经车籍地质监部门检验合格。
据介绍,在核发的过程中,危运车的车辆不得存在“大吨小标”或“小车大罐”现象。同时,危运车应安装GPS车载终端;车辆应配备相应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同时,车辆也要按要求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且不得低于2万元每吨每次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