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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校园卡套现219万”获刑十四年
作者:杨雅棋
时间:2009-11-13 10:29:43
利用校园一卡通IC卡非法充值套现,这样的案例在全国都很罕见。近日,盘龙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因犯贪污罪,主犯喻健获刑14年,其余4名被告,被判处10年到13年不等有期徒刑。
  “利用校园卡套现219万”追踪

  职工构成贪污罪

  主犯获刑十四年


  利用校园一卡通IC卡非法充值套现,这样的案例在全国都很罕见。32岁的喻健是云南农业大学后勤集团的职工,被指控套现219万元。近日,盘龙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因犯贪污罪,主犯喻健获刑14年,其余4名被告,被判处10年到13年不等有期徒刑。

  喻健是云南某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的职工,法院查明,2007年至2008年,被告人喻健、杨波、王英、王丽红、陶林利用喻健的职务便利,采取将校园IC卡非法充值后刷卡套现的手段,将单位公款2195489.96元非法占为己有。其中,喻健将非法充值的IC卡交给杨波、陶林,由杨波、陶林联系王英,通过王英经营的小卖部非法套现共81万余元。同时,喻健又将IC卡交给王英的女儿王丽红,由王丽红非法套现42万余元。案发后,王英、王丽红退赃 432420元,杨波被扣61780元。

  法院认为,喻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充值套现的手段,非法占有共有财产,数额较大,且在整个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犯罪金额应以2195489.96元计。杨波、王英、王丽红、陶林与喻健勾结,利用各自的便利,将学校的财产非法占有,构成贪污罪的共犯。

  审理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喻健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杨波、王英、王丽红、陶林犯贪污罪,分别判处10到13年不等有期徒刑;继续追缴赃款返还被害单位;随案移送物品发还被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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