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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公路2010年底全部实现电子巡更
作者:殷玉国
时间:2009-12-14 11:13:53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实行道路交通勤务分级管理,高速公路力争2010年底全部实现电子巡更,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实行道路交通勤务分级管理,高速公路力争2010年底全部实现电子巡更,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将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确保辖区道路不失控。主要国、省道,每天8时至12时、14时至18时、20时至23时,以大队为单位确保一辆警车上路巡逻执勤。遇有恶劣天气或重大事件发生时,实行全员上路。采用动态巡逻与静态纠违相结合,以动态巡逻为主的勤务模式,把握辖区交通流量大、违法行为突出的主干线,兼顾支线道路。

  高速公路力争2010年底全部实现电子巡更。在高速公路每个需巡查的地点设一个巡更点(IB钮),民警在巡逻时,每到一个巡更点时,用巡更棒轻轻触碰镶在隔离护栏上的巡更点(IB钮),即把到达该巡更点的时间、地理位置等数据自动记录在巡更棒上。巡逻民警完成巡更后,把巡更棒插入适配器,计算机管理软件读取巡逻民警的记录后,立即显示出该巡逻民警的巡逻路线、到达每个巡更点的时间和巡更点名称以及漏查的巡更点。

  交警部门实行道路交通勤务分级管理,辖区路段交通秩序正常、无突出交通安全隐患、无重大以上事故发生时,路面勤务民警要遵循“有违则纠、无违则巡”的原则,保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警力到岗到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逢节假日、重大活动、天气突变等情况将安排三分之二以上警力上路执勤。当执行二级以上道路交通警卫;出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发生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泄漏事故;高速公路出现5公里以上严重交通堵塞及其他特殊情形时,民警要全部上路执勤,全力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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