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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车主贴环标无需再跑广州
作者:广州日报 杜娟
时间:2009-02-20 08:33:49
省环保局确定全省统一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的式样,在用机动车经外观检验和排气检测合格后,其所有者到当地环保分类标志核发点领取环保分类标志。 管理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采用智能信息卡、电子标签(RFID)等方式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
  广州、深圳、东莞等地从3月1日起将停止原环保分类标志的发放。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为实现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的统一管理,目前已经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的广州、深圳、东莞等地,下月起将启用全省统一样式的环保分类标志,停止原环保分类标志的发放,原来已经发放的环保标志在有效期内依然生效,但在有效期满后必须换发全省统一式样的标志。 

  全省环保标志可互认 

  鼓励核发“智能环标” 

  根据《广东省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办法》,我省环保分类标志暂设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大类,其中绿色标志分国Ⅰ标志、国Ⅱ标志、国Ⅲ标志、国IV标志四种。省环保局确定全省统一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的式样,在用机动车经外观检验和排气检测合格后,其所有者到当地环保分类标志核发点领取环保分类标志。 

  省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副处长李亚南表示:“推出全省统一的环保标志是为了解决不同城市间的互认问题,今后佛山的车主就不需再到广州来排长队领取环保标志了。”此外,管理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采用智能信息卡、电子标签(RFID)等方式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 

  管理办法规定,领取环保标志需要对车辆进行外观检验和排气检测,这与目前广州实行的按照车辆上牌年限核发环保标志的办法有所不同。但市环保局表示,再次换发环保标志时都需要进行排气检测。管理办法同时也规定,环保分类标志的有效期应当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这意味着今后将在汽车年检时核发环保标志,减少车主的麻烦。 

  是否限行由各市自己定 

  黄标车被检次数将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并没有提到限行的问题。对此,李亚南表示:“限行要根据各市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空气质量好的城市没有必要强制限行。而对车辆进行环保标志管理的目标是加快黄标车的淘汰,今后黄标车的年检和路上抽检次数都会增加。”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在城市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抽检时,应当重点加强对持黄色标志车辆或无环保分类标志车辆的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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