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领导机构,落实组织保障。一是成立“1+3”促进外贸经济发展机构。成立以刘胜利局长为组长的促进外贸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层级工作组,分别对口联系深圳市、7个行政区、各个街道办,以保障促进外贸经济发展工作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监督落实、成效落实。二是设立局长调研日。局领导带队下基层,走访地方政府和企业,了解进出口企业的经营现状和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制定促进外贸经济发展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工作。三是开展局长接访活动。充分利用局网站在线咨询、在线访谈等栏目,建立检企对话互动平台,即时解决企业疑难。
用好用实优惠政策,帮助企业降低成本。一是实施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减免收费政策。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积极扶持农产品出口;降低出口纺织服装产品的检验收费30%,包括品质检验、数量鉴定费、纺织品产地标识查验费、签发证(单)费、纺织品类实验室检验等项目收费。二是对调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进出境商品目录》的640种商品不再实施检验检疫,停止收取检验检疫费用。对新调入的350种商品,从2009年1月1日起的6个月过渡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三是制定新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用水水质检测项目要求。对以市政供水为加工用水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检测项目由原来的42项减为13项。四是推进机电型式试验产品出口型号确认工作。经型式试验确认的产品型号报检时按照规定予以检验检疫收费7折的优惠政策。五是调整并公布产地证签证敏感产品列表。对非敏感产品的产地证年审实行网上申报,取消年审实地调查环节,企业在网上即可完成年审工作。加大政策宣贯和指导力度,推行网上申报、电子收费、配送上门等全程电子化办证服务,大力引导和帮助企业充分利用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和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等优惠政策。
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型式试验确认书办理流程,检测时间由50个工作日缩短到35个工作日,审核签发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内,提供快递等多种确认书领取方式。简化进口设备检验监管环节,调整检验排期,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对进口和返修后复出口的旧机电产品,简化手续,优先备案,备案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将《CCC免办证明》的办证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对诚信企业推行《CCC免办证明》网上审批,审批周期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改为当天审批完成。在科学评估、严密监测基础上,对美国进口冻禽产品的禽流感检测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到2个工作日。在定点冷库建立微生物快筛实验室,对进口冻肉类微生物检测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采取提前报检等措施,优先办理大宗原粮及大豆检验检疫业务,无特殊情况的,允许靠岸检验检疫,保证24小时内出具首层主要项目检验检疫结果,整批卸货完毕后,保证24小时内出具整批主要项目检验检疫结果。建设辖区常规实验室,对企业监管、抽封样到检测实行就近服务,缩短检验检疫周期,辖区机电实验室检测周期不超过12小时,原则上当天完成。
加快信息化建设,促进电子化通关。一是推广应用进出口企业全备案管理系统和进出口商品全申报管理系统,实现无纸化报检和“检企互动”,为企业提供检验检疫政策咨询、收费查询、产品风险提示及企业问题解答等服务。二是以先进的RFID(无线识别)技术实现出入境车辆的自动申报和无障碍通关,取代纸质司机《监管簿》手工申报的模式,实现快捷和低成本电子化通关。三是应用“海港口岸进出境集装箱智能机械手自动消毒和查验系统”,实现空箱自动视频查验、自动配药、自动卫生处理,保障海港口岸空箱24小时无障碍自动通关。四是研制和完善“电子导引系统”,缩短车辆通关时间;应用 “体温视频监控与应急指挥系统”、研制“进出境车辆通道司机体温自动监测装置”,实现对进出境旅客、司机体温检测的智能化、实时化。五是在实现玩具检测业务网上查询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其他产品检测业务实现网上查询建设工作,为企业节省时间和费用。六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整合各类业务管理系统,推出企业申报一站式电子平台,进一步方便企业。
优化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有效性。一是强化对进出口企业的信用管理,全方位采集进出口货物的风险信息,推广应用基于企业诚信、企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风险相结合的分类管理模式,简化程序,提高检验检疫监管科学性和有效性。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出口产品生产企业,抽检比例在原基础上降低30-50%,并逐步实施无纸化通关。二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将进口冻肉类的口岸100%查验比率降至10%。结合产品特点、历史检测记录、企业质量控制能力以及进口国或地区的要求,通过风险评估对进出口食品采取检测放行与监管放行相结合的模式。对确认危害来自原料的,仅对原料实施检测,降低检测频率和范围,缩短企业出货周期。三是帮助企业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对企业具有CNAS认可实验室的,经审核后,企业可凭其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换取型式试验确认书。四是推行“出口陶瓷企业实验室水平提升检企共建计划”,对通过计划验收的陶瓷企业,将抽批比例由现行的20%降低到5%。
改进服务方式,提供个性化服务。一是建立高诚信企业专员服务制度,对高诚信企业指派检验检疫联系专员,对口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在办理检验检疫业务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公布服务热线电话,定期到企业了解情况,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二是实行“5+2工作制”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制度”,因地制宜地变“约检模式”为“候检模式”。窗口服务承诺“当天业务当天办结”。报检大厅提供便民服务,实现以人为本。三是为质量稳定、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提供电话预约办理报检手续、在报检窗口享受“一站式”快捷服务等个性化服务。四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利用深圳局及各分支机构网站大力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办证流程、办证须知等动态信息,对外公布主要进出口产品检测项目实验室检测周期,更好地服务企业。
加快落实直通放行,全面提速通关。一是积极稳步推进直通放行工作。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宽直通放行准入条件,对符合直通放行条件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实施直通放行,变口岸、内地两道关口为一道关口,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二是对未列入《实施出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的出口货物,配合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特殊要求,开展实施区域直通放行的可行性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报经总局批准后实施。三是本着“同等优先,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快验快放”的原则,设立两岸直航往来货物检验检疫“快速通道”,对两岸往来货物实行一次审单、计收费、出证的“一站式”快捷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台湾直航往来船舶、航空器推行电讯检疫,减少旅客等待时间。
发挥技术优势,帮助企业提高自检自控能力。持续增强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帮助企业建立起覆盖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自身实验室,对经权威认证的实验室认可其检测结果。派出专业人员对企业备案检验员开展培训工作,帮助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对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企业,按照“履行职责,服务先行”的原则,在进入正常审查程序之前,进行免费的先行服务,免费为申请卫生注册企业提供厂址选址卫生审查、拟建生产车间设计卫生审查等服务。积极帮助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了解国外卫生注册条件、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达到对外注册要求,及时向国家认监委推荐对外注册。
扶持重点,确保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对深圳地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建设提前介入,对其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实施跟踪、贴身服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指导深圳地区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基地和加工企业规范生产,保证出口产品质量;支持深圳地区企业参与国际国内食品农产品贸易和技术合作。积极推动并大力配合地方政府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示范区和区域化管理体系,促进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加快建设物流出口商品区域化管理示范点,选择具有完善物流规划、健全管理制度、有一定规模物流设施和设备、地理位置优越的物流园区作为物流商品区域化管理示范点,推动深圳物流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对市场采购、物流出口商品实施分类管理,明确竹、木、藤、柳、草、芒制品检验检疫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地扶持条件好、有规模的企业拓展市场采购、物流出口业务。
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指导企业应对。加强对国外技术标准的研究,密切跟踪国外市场变化,密切关注国外法规、标准等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制修订动态,准确掌握国外最新要求,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企业技术壁垒损害调查工作,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术培训,为新产品开发、研制提供指导,改进工艺,提高质量,增强竞争力。大力支持企业开辟新兴市场,指导企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范国际商业欺诈行为。加快技术标准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标准信息免费咨询服务;充分利用检验检疫检测资源,与企业交流检验检疫标准、方法、仪器设备的使用等信息。 (深圳市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