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支付宝、财付通等网上第三方支付、五花八门的购物卡,以及8000亿元由非金融机构发行的电子货币,洗钱、行贿、避税、套现等活动正滋生蔓延。
借助支付宝、财付通等网上第三方支付、五花八门的购物卡,以及8000亿元由非金融机构发行的电子货币,洗钱、行贿、避税、套现等活动正滋生蔓延。
美容健身卡也应监管
购物卡主要分两类,一类是超市、商场、美容院等商家发行的单项消费卡,另一类是第三方机构发行的通用消费卡。后者不仅可以在签约超市、商场使用,也可以在签约的美容店、健身房、蛋糕店、餐馆等场所使用。
调查发现,“黄牛”只是购物卡产业链的末端。商家开发购物卡,可获得巨大的现金“零息贷款”,很多持卡人几元或几十元的卡内余额也成为发卡企业的盈利,而一些购物卡可以在很多商场、超市、餐饮店、美容院使用,已涉嫌代替货币流通的功能。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北京市场上第三方发行的消费卡主要有资和信发行的商通卡、裕福实业发行的福卡等,其中仅资和信累计发卡金额就超过100亿元。
在上海,则形成联华OK卡一家独大,便利通卡、斯玛特卡、共享一卡通、畅购一卡通等多家竞起的格局,仅联华OK卡会员就有约1600万个,销售额早已上百亿元。
据国际发卡机构雅高委托零点公司的调查显示,2008年中国预付费市场规模就已超过8000亿元。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黄国雄指出,购物卡潜在的风险包括圈钱、违法或滥用预付资金、逃避税收、降低商品或服务质量、滋生腐败等。事实上,由于消费卡易滋生腐败,2001年国务院纠风办、央行等部门曾联合下发关于严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的通知,叫停相关消费卡的流通使用,但“严打”过后消费卡迅速卷土重来。
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的案例调研报告显示,近5年来查处的行贿受贿案件中,涉及以代金卡为行受贿标的的案件逐年增加,其中2008年的比例为15%,2009年高达83.3%。
央行有关负责人近期坦言,公款购买储值卡可以开发票,然后送给私人,很容易形成腐败。
6月21日,央行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开放式的预付费卡有了监管,对发卡机构的准入条件进行了限制,并要求“实名制”,规定第三方支付公司不得开具预付款发票,可预防腐败、偷漏税等情况。
但有关专家指出,央行新规对百货、超市、美容、美发、健身等商户发行的单项消费卡,仍未纳入管理之中。专家建议,针对消费卡的制作、发行、使用、使用期限、重复使用(充值)、回收、卡的面值、使用者权利、发行者责任、余额退还、是否可以作为企事业的福利等,监管部门应制订政策,进一步规范,并出台相应处罚措施。
“快钱将被淘汰出局”
除了消费卡,近年来网上第三方支付业务也快速扩张,目前已涵盖商业服务、网络交易、水电费、宽带、移动手机代缴服务等公共事业缴费、房产交易等领域。
据了解,从1999年起步,第三方支付行业在中国已走过10年。调查机构艾瑞咨询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国内网上支付市场交易额达2121亿元,比去年一季度上涨93.5%,今年市场规模将突破1万亿元。
形成新型商业模式的同时,第三方支付潜藏的风险也暴露出来。央行报告指出,客户备付金的权益如何保障、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中的违规、反洗钱义务履行等诸多问题开始显现。
南非世界杯期间,公安部发布了江苏“乐天堂”网络赌球大案。境外赌博公司代理汪天宝开设了5个虚拟账户,相关支出的银行账号达8万多个,收付赌资总金额高达36亿元!巨额资金往来全部来自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快钱”公司。
警方调查发现了一个清晰的网络支付流程:“博彩者——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赌球网站”。其中“快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梅某从中获利1700余万元。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指出,网上第三方支付公司并非金融机构,做的事却与金融机构性质类似,但它不会像银行一样监管客户的账户资金是否被合法使用,它只管周转,赚取手续费用,因疏于监控,所以很容易被利用进行赌博、洗钱、套现等活动。
央行发布的新规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申领牌照,对最近3年内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的,不予批准。
“这意味着像‘快钱’这样的问题机构将被淘汰出局。”
但有关专家也认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其资金运营、支付方式、技术手段等不断花样翻新,提高门槛、实名支付、开具发票等监管要求能解决多少问题,还是个未知数。”
巨额“沉淀资金”归属
调查发现,无论是对购物卡发行商家,还是网上第三方支付机构,其盈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储值卡或支付工具所带来的大量沉淀资金利息,二是预付款的投资收益,三是签约用卡商户给的销售额返点。
对此,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发布的报告警示,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资金吸储并形成资金沉淀,如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可能存在资金安全和支付的风险”。
“核心问题是客户预付款,即巨额‘沉淀资金’的问题。”中国电子(行情,资讯,评论)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方盈芝说。第三方支付机构均为先交费后消费,形成大量沉淀资金,并且是无息获得。即使只存放银行,也可获得不菲收入。如果用于投资,收益可能更大;但如果投资失败,商户和消费者将蒙受很大损失,甚至引发社会问题。
央行新规指出,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有关专家表示,这意味着“沉淀资金”不能用于投资,但产生的利息归谁仍不明晰,应出台监管细则进一步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卡的支付风险仍未引起足够重视。在上海,2005年因美亚21世纪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不善倒闭,其发行的美亚卡、万胜卡自此无法消费,估算金额至少价值上亿元。上海商业信息中心主任齐晓斋建议,发行储值卡的公司,应向监管机构支付一定比例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