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截至明年年初,所有国家基本药物都将纳入全国统一电子监管系统。届时,消费者只需将药品包装上的电子监管条形码输入网上平台或直接扫描,就能查出药品的生产企业、销售药店或医院等所有环节的信息。
据市食药监局安监处负责人介绍,所谓电子监管就是将一组条形监督码附在产品包装上,每件药品的编码都是不同和唯一的。这20位的编码中包含了生产企业名称、产品规格、经销和使用单位等信息,产品单位小到盒,大到箱都分别附着了自己的监督码。一旦电子监管码推行,意味着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药品的流向全过程实施电子监管,起到监控、追溯、查询的作用。消费者只需到终端扫描一下即可辨明真伪,有效打击了生产、销售假劣药等行为。如遇有问题时,监管部门只要在网上输入监管码,就可马上获知整个流程中的各个环节,达到迅速追踪溯源和召回产品的目的。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全国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志的药品电子监管码。据悉,从2007年底开始至今,本市已有13个生产企业和107家批发商将生产和销售的药品纳入电子监管网,到了明年年初,本市药品企业将全部上网管理,涉及基本药物达200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