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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实现“一卡通”
作者:徐小勇
时间:2010-12-07 09:59:32
区财政局在收到《救助审批表》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直接划拨至刑事救助资金银行账户,实现救助“一卡通”,减少中间环节,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效率。

  首席记者徐小勇报道:在内部建立统一的执法工作规范和机制,在外部为涉检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变“请进来”为“走出去”……今年以来,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创建“一院一品”的基点,深入完善涉检信访机制,做好控告申诉工作,及时做到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该院连续三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袁州区检察院检察官聆听来访群众反映问题(图由受访单位提供)

  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实现“一卡通”

  为了将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制度化,今年4月,该院联合区委政法委、法院、公安等8部门制定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及其家庭获取国家救助提供了依据。

  《办法》规定,将刑事被害人救助专项资金列入区本级财政预算,并明确了救助原则,即刑事案件被害方只有在无法获得犯罪人即时赔偿,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社会保险、单位救济的情况下,才能获得救助。在审核批准程序方面,规定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法院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提出救助意见和救助金额,报区委政法委,经讨论后确定救助对象及金额,由区政府审批。区财政局在收到《救助审批表》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直接划拨至刑事救助资金银行账户,实现救助“一卡通”,减少中间环节,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效率。

  “有理推定”制度为来访群众撑腰

  今年4月,该院副检察长李剑峰与控申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带案走访,向申诉人熊寿铿释法说理,平息事由。后来,检察长汤萍再次登门回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成功息诉了一起伤残七级人员长达10年的上访案。熊寿铿对此心存感激,特意送来感谢信,并表示不再就此事上访。

  “不是所有上访群众都是胡搅蛮缠,也不是所有的上访群众都有理。”据李剑峰介绍,近年来,该院从内部源头入手,规范自身执法与涉检信访工作机制,防止因工作不当引发涉检信访,推行《群众来访有理推定制度》、《来访群众预约接访及点名接访工作机制》、《来访人事后评价制度》,并严格落实信访案件责任倒查、双向承诺等制度,形成了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件,安排检察长接待日25次,办结刑事申诉案件2件、赔偿案件1件。

  聘请30名检务协理员建立信访信息库

  为完善涉检信访信息收集制度,该院从外部入手,聘请30名乡镇街道综治办副主任担任检务协理员,利用其人缘广、地缘熟的优势,建立信访信息库,建立上访人员档案,实行分级预警,动态跟踪管理,做到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切实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另外,增设“检察便民服务车”,对身体欠佳、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涉检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变“请进来”为“走出去”,充分了解社情民意,促使检察民生服务工作更加通畅便捷。截至目前,该院组织全院干警进村组、社区、学校,宣传检察便民措施及工作职能,现场接受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检察便民手册》50000余册,开展法律讲座12场,息诉上访申诉案件2件,化解矛盾纠纷2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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