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市建委获悉,为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今年我市将逐步建立建筑业企业用工考勤实名制度,以避免可能发生的恶意讨薪行为。
今天从市建委获悉,为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今年我市将逐步建立建筑业企业用工考勤实名制度,以避免可能发生的恶意讨薪行为。
据悉,今年我市将督促各建筑企业加强工地工人的考勤管理,采取打卡式、指纹式、视网膜考勤等不同方式对进入工地的农民工进行考勤。如不参加考勤,视为此工人未在本工地从事工作。相关人士表示,这一举措不仅可以随时掌握各班组人员的变化并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避免可能发生的恶意讨薪行为;同时,也可以帮助农民工在讨薪时有效进行维权。
我市还规定,凡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缴纳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农民工的劳务工资保证金,以确保新建项目在建设期间不产生新的拖欠。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也要实行农民工工资预存保证金制度,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总承包特级、专业承包一级企业需预存100万元保证金,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三级需预存50万元保证金,并建立起严格的清欠工作组织。凡存在拖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停止发放。凡未按施工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及监理费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竣工备案。凡有拖欠行为的施工企业,一律不得参与任何评奖评优,其资质升级、增项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
此外,对严重恶意拖欠工程款的业主以及搞不正当竞争、签订阴阳合同的建筑企业,都将其不良行为纳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曝光。严厉打击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