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山西省物价局对太原理工大学和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校园一卡通"收费有关事项作出通知,规定学校首次对学生发放的"校园一卡通"不得收费,同时取消两所学校补办借书证、学生证、就餐卡等证件工本费服务性收费项目。
2月4日,山西省物价局对太原理工大学和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校园一卡通"收费有关事项作出通知,规定学校首次对学生发放的"校园一卡通"不得收费,同时取消两所学校补办借书证、学生证、就餐卡等证件工本费服务性收费项目。
鉴于学校实行"校园一卡通",代替了现有的借书证、学生证、就餐卡等与身份识别有关的证件,依据山西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有关规定,结合补办证件成本,省物价局决定学校首次对学生发放的"校园一卡通"不得收费。
此外,因学生丢失或损坏需补办新卡时,可收取"校园一卡通"补卡工本费,收费标准为20元/张。学校应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文件。
上述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