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对其拟采购的IC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法人企业、其他组织参加竞价采购。
受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我公司对其拟采购的IC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法人企业、其他组织参加竞价采购。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IC卡 |
西门子SLE66C168PE CPU16K |
20000张 |
含印刷、测试、写卡 |
1、IC卡芯片:SLE66C168PE CPU16K,所投芯片必须为西门子芯片;
2、COS规格: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2.0)》、《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
3、外卡号码由投标人按采购单位要求打印好
4、封装要求:硬掩膜
5、卡面正面:按采购单位确认的图样印刷(银联卡面)
6、卡面反面:按采购单位确认的图样印刷
7、出厂合格率为100%,在发卡系统打卡之后的废品率在仟分之三以内
8、所供产品需符合现有社保信息管理系统要求,能在苏州市新区各医保定点单位正常使用
9、支持安全数据传输;支持3DES加密算法支持数据镜像及支付交易保护功能;EEPROM擦写寿命大于10万次
二、质量、技术要求
1. 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 质量保证: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 设备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执行,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4.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
三、报价文件组成: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2. 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4. 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5. 交货日期:请注明最快交货期。
6. 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材料(需方要求) |
偏离说明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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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1)本公司承诺以上报价为本次采购的最终报价;
2)如贵公司宣布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将认真履行本次采购的所有承诺,如未履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A) 取消成交资格;
B) 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录予以曝光;
C) 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1-3年。
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四、综合说明:
1. 报价包括运输、存储、包装、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标准配件、税金等一切费用。
2. 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 本报价文件响应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0日 11:30时前将文件送至原鑫公司。
4. 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为2010年4月20日13:30时。
5. 确定成交供应商地点为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6. 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符合采购要求的基础上,在采购预算以内总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7. 投标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皮上注明询价编号。投标人对所要采购的内容应全部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过时送达报价文件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8.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后凭验收单和销售发票以转帐或电汇方式付款。
9.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11.本询价通知书简单摘要刊登在《城市商报》上,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苏州原鑫招标网上。
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电 话: (0512)68364647/68361806*8003
传 真: (0512)68360157 邮政编码: 215004
联 系 人: 张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