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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上高速今起计重收费
作者:王晓铭
时间:2010-04-16 09:10:24
日零时起,高速公路上客车、私家车通行可不停车收费,车主只要自愿申请一张“不停车收费通行卡”,并在车上安装电子标签,在通过省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时,即可不停车,自动完成出入口信息读写和缴费。同时,申请使用者将在三年内获高速公路通行费3%的优惠。
  从今日零时起,浙江省高速公路将全面实施货车计重收费,今后,从我市上杭金衢、诸永高速公路的货车均将计重收费。 

    实行计重收费制后,货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将接受车辆称重系统测定,根据车货总重量收费,但该收费方式不包括集装箱车。 

    据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工作人员介绍,实行计重收费制是对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运输车辆进行制约,其中:超限10%以内仍按基本费率计费,但超限 10%至30%的部分,将按1.2倍收取费用;超限30%至50%的部分,将按2倍收取费用;超限50%至100%的部分,将按3倍收取费用;超限 100%的,超限部分最多要收取4倍的费用。也就是说,车辆超限量越大,要付出的通行费越多。 

    此外,新实行的计重收费制将对合法装载的大吨位货运车辆收费给予优惠,鼓励发展大吨位货运车辆。同时,对持有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证的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在正常装载的情况下免收车辆通行费;但车货总重量超限30%以上的,将按超限车辆的收费方法收取通行费。实施计重收费后,各高速公路隧道、桥梁叠加部分和代收费的方式与标准不变。 

    此外,今日零时起,高速公路上客车、私家车通行可不停车收费,车主只要自愿申请一张“不停车收费通行卡”,并在车上安装电子标签,在通过省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时,即可不停车,自动完成出入口信息读写和缴费。同时,申请使用者将在三年内获高速公路通行费3%的优惠。 

    目前,欲办理不停车收费通行卡、电子标签的市民需到绍兴市东祠路119号申请,可拨打85202617咨询电话事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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