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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级医疗保险IC卡密码升至6位 今后刷卡需出示身份证
作者:幼丽
时间:2011-02-16 10:10:52
从3月1日起,省级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各定点医院、药店(诊所)刷IC卡购药,需同时使用个人第二代身份证做身份识别。这是记者2月14日从省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的消息。

  ●省级医疗保险IC卡上的密码将升至6位,参保人员可自行到刷卡点更改  ●待参保人员全部换上第二代身份证后,就医购药只用第二代身份证即可

  青海新闻网讯从3月1日起,省级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各定点医院、药店(诊所)刷IC卡购药,需同时使用个人第二代身份证做身份识别。这是记者2月14日从省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的消息。

  据了解,前段时间,省医保局陆续接到个别参保人员反映,医保IC卡上的金额无故减少。经查发现,参保人员卡上无故减少的资金一方面是因为参保人员对个人医保卡管理不当,另一方面是因为个别定点医院、药店(诊所)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刷卡服务时不认真核对人、证、卡所致,这些卡有的是被参保人员亲属刷的,有的是被他人捡卡后刷的(密码留在卡上),有的是在药店(诊所)留卡被误刷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从3月1日起,参保人员门诊购药时,需同时出示本人医保卡和第二代身份证;参保人员不能同时提供本人医保卡和第二代身份证的,系统软件将无法提供刷卡。因为考虑到部分参保人员没有及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为了保证这部分参保人员能够享受正常的医疗保险待遇,省医保局将在省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内设定为期3个月(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没有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参保人员到门诊购药时,可持本人医保卡和他人第二代身份证在门诊刷卡结算,省医保局将对代他人刷卡的身份证跟踪管理。6月30日以后,医保IC卡和第二代身份证信息一致方能刷卡,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和门诊购药只能用本人的医保卡和第二代身份证。待参保人员全部更换第二代身份证后,省医保局将停止使用医保卡,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只用第二代身份证即可。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安装的身份证识别机是全国最先进,银行、公安系统通用的身份证识别设备,只能刷第二代身份证。因此该负责人提醒广大参保人员,没有及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参保人员应尽快办理,每次刷卡购药时不要忘记携带身份证。

  记者同时了解到,身份证识别设备在3月1日正式启用后,省级医疗保险IC卡上的密码将升至6位,参保人员可自行到刷卡点将原有的4位密码更改为自己方便记忆的6位密码。同时,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参保职工大都错误地认为,住院时必须要掏空个人账户资金,其实并非如此。近年来,省医保局多次调整扩大了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调整后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除了可用于门诊购药外,参保人员住院时个人账户历年累计结余还可用于支付段内自付、比例自付和门诊特病自付部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可继承;参保人员退休到外地或到外地工作的,个人账户资金可提现使用。今后,为了尽量减少参保人员住院时的个人现金支付,省医保局还将研究扩大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作者: 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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