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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徐龙建议扶持信息商圈和手机支付
作者:康钊整理
时间:2011-03-07 10:04:24
3月4日消息,针对物价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徐龙建议,国家应出台进一步发展电子商务的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信息商圈这种信息化消费新平台的建设与运营;同时,应由国家牵头制定行业间商业结算和消费支付的互通标准。
      3月4日消息,针对物价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徐龙建议,国家应出台进一步发展电子商务的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信息商圈这种信息化消费新平台的建设与运营;同时,应由国家牵头制定行业间商业结算和消费支付的互通标准。

      电子商务发展势头迅猛

     作为来自通信行业的人大代表,徐龙主要从消费新平台的建设、消费新领域的开拓和消费新模式的打造三个方面,阐释了信息化在其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从而促进低物价消费体系的建立,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幸福“触手可及”。

      徐龙分析指出,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迅猛增长,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5131亿元;尤其是面向个人消费的电子商务,其网上零售市场规模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但总体来说,电子商务零售市场交易规模仅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86%,与发达国家的14%相比,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徐龙建议,充分发挥信息化巨大潜力,通过搭建信息商圈、推动信息物流和促进信息消费,助力构建低物价消费体系,以推动总体物价理性回归、引导社会合理消费和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指数。

      应大力支持建设信息商圈

      徐龙建议,国家出台进一步发展电子商务的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信息商圈这种信息化消费新平台的建设与运营。
 
      他表示,信息商圈是与实体商圈相对应的、具有行业性特点的在线商家联盟和商品交易集散平台,对于企业而言,信息商圈的建立,能提升商家联合议价和采购效率,完善网络化的销售渠道,健全集约化的物流服务,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生产、加工、销售和中间成本;而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网购、团购形式进行消费,有效降低社会平均消费价格,实现企业与消费者的“双赢”。

      在消费新领域的开拓上,徐龙建议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着力推动信息物流的建设和运营。信息物流是一种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以信息产品为核心的生产、销售、流通、购买与消费的新型生产和消费形态。信息产品具有开发周期短、更新速度快、能源消耗少、实际成本低、相对价格低等鲜明特点,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信息产品消费日益盛行,我国2010年移动互联网用户已达2.88亿,市场规模达637亿元。

       徐龙认为信息物流的建设运营,主要包括信息产品大生产、信息产品大流通和信息产品大消费:通过重点扶持国内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信息产品生产和孵化基地,吸引企业和个人参与,增强信息物流的国际竞争力,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生活需求;通过重点建设和扶持集中化、集成化、集约化的信息产品销售平台,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产品的销售和消费门槛及成本;大力培育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信息消费热点,通过广泛宣传和优惠补贴,实现大众生活消费的低碳化和低成本化。

      应制定电子支付行业标准

      在徐龙看来,信息化消费平台建设和信息化消费领域的开拓,迫切需要一种新型的信息化消费模式与之相匹配。“信息一卡通”就是能满足信息共享、集中管控的需求,实现跨平台、跨行业、跨地域的统一数据库、统一认证、统一支付的低门槛整体解决方案。

      徐龙建议,由政府牵头织制定和实施行业间商业结算和消费支付的互通标准,打破合作壁垒和信息交互瓶颈,使消费者普遍性享受到跨行业、跨区域、多功能、高品质的一站式消费解决方案;由政府和企业参与,围绕信息一卡通吸引公共服务部门和企业商家进驻,建立培训和激励机制,提供统一结算费率优惠,形成共荣共享的信息支付生态圈;面向消费者提供政务办公、民生信息、便民生活等内容丰富的一卡化信息服务,确保人们对信息产品乐于消费、善于消费,确保信息产品便于使用、易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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