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渔业部门加快通信与信息技术在渔业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完善安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渔船安全通信设备配备,为渔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十一五”期间,渔业部门加快通信与信息技术在渔业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完善安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渔船安全通信设备配备,为渔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一、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不断完善
5年来,为提高海洋渔业安全通信保障能力,加快通信技术在渔业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农业部提出并初步建设了以全国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四网合一”为平台,融合传统短波、超短波通信及卫星、移动通信等现代通信方式,辅以船舶自动识别(AIS)、无线射频识别(RFID)、渔港视频监控、应急视频会议等技术手段的渔船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共建立14座短波岸台,78座超短波岸台,15座省级渔船船位监测中心,30座渔业AIS基站,59座渔港视频监控分中心,成为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和预警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业部的带动和支持下,各级渔业管理部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资金和政策支持,扎实推进,因地制宜地开展渔船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逐渐凸显了其在渔业安全生产与管理的重要作用。
二、渔船安全通信设备水平不断加强
5年来,农业部和各级渔业管理部门共投入1200多万元为11900多艘渔船提供新型渔用对讲机配备补贴;投入约1.4亿元为4.5万多艘渔船配备AIS船载终端设备提供补贴;投入2亿多元为近3万艘渔船配备北斗卫星船载终端设备提供补贴;引导11万艘渔船配备CDMA公众移动通信设备。在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资金补贴的带动下,渔民自觉配备和使用渔船安全通信设备,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渔船安全通信水平不断加强。
三、渔业通信管理制度不断健全
“十一五”期间,农业部渔业局印发了《全国国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短波网管理办法》、《全国国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短波网管理办法》、《全国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岸台值班制度》。为规范渔船配备安全通信设备,制定了《渔业船用调频无线电话机(27.5—39.5MHz)通用技术规范》、《全国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CDMA通信系统规范》、《渔船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平台技术规范》、《渔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范》、《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渔船船载终端技术要求》、《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B类船载设备技术要求》等。渔业通信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有效保障了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的正常运行,完善了渔业通信管理机制,促进了渔业通信建设规范化,推动了现代通信设备和信息技术在渔业生产中的应用。
“十一五”期间,全国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共处理遇险、求救信号5099次,救助船舶1518艘次,救助人员1063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6227万元。播发气象、航行报警77022次,开展渔民日常通信业务(含有无线转接)105982次。在灾害预警、海难救助、生产生活信息快捷传递,渔船规范化管理,涉外渔业管理,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渔民亲切誉为“海上安全的守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