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助大幅提高
财政补助标准的大幅提高意味着新农合将有更多可用基金,农民看病的报销比例也将大幅提高。据悉,根据新的每人每年200元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承担108元、省财政承担69元、市县财政承担23元。
政府贴200元让农民参合,农民自身的缴费额度也将相应提高,不过鉴于2011年度农民的筹资缴费工作已结束,省卫生厅表示,2011年农民的个人缴费标准暂不提高,2012年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从30元提高到50元。同时,将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个人参合费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范围。
农民看病将享受更多实惠。记者昨天获悉,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发文,从2011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从2012年起,我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将提高到50元。
报销比例提到七成
财政补助资金大幅提高以后,我省对新农合的补偿方案也随之调整,将适度提高2011年新农合补偿待遇,将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左右。
7月1日起,我省已经全面启动新农合“按病种付费”,逐步扩大大病保障救治病种范围。在门诊费用报销上,我省将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以及慢性病保障范围,将乡镇卫生院和符合定点条件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定点。同时,还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或门诊特殊病种费用支付范围。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可结合基金承受能力,适当增加享受新农合报销待遇的慢性病病种。
年内实现“一卡通”
省卫生厅表示,年内将实现参合农民在省内医疗机构就医结报“一卡通”。同时,做好新农合“一卡通”与健康档案、公共卫生、医院管理等信息系统的整合与衔接,使之成为涵盖农村居民参合、就医、结算、预防保健、健康信息的综合健康“一卡通”。
今年,我省还将在巩固省内异地即时结报的基础上,推进省外异地即时结报工作。同时,我省继续鼓励并奖励有条件的、有积极性的地方探索以新农合为主体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衔接试点,统一管理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另外,我省要求,要杜绝挪用和违规使用基金、骗取套取基金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