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卡在手畅行陇原
——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相关知识解读
一、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简介
ETC即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全称为:ElectronicTollCollection,是指车辆在通过收费站时,利用专用短程微波通讯技术,通过路侧天线与车载单元(车载电子标签、陇原交通卡)的信息交换,自动识别车辆,信息写入(入口)并自动从预先绑定的IC卡或银行账户上扣除相应资金(出口),是国际上正在努力开发并推广普及的一种用于道路、大桥和隧道的电子收费系统。
使用该系统,车主只要在车辆挡风玻璃上安装电子标签及陇原交通卡并预存费用,通过收费站时便不用人工缴费,也无须停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将从卡中自动扣除。这种收费系统每车收费耗时不到两秒,其收费通道的通行能力是人工收费通道的5到10倍。
和传统的人工收费系统不同,ETC技术是以IC卡作为数据载体,通过无线数据交换方式实现收费计算机与IC卡的远程数据存取功能。计算机可以读取IC卡中存放的有关车辆的固有信息(如车辆类别、车主、车牌号等)、道路运行信息、征费状态信息。按照既定的收费标准,通过计算,从IC卡中扣除本次车辆通行费。
二、甘肃省ETC实施情况
甘肃省高速公路目前建设有54条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其中入口25条,出口29条),主要分布在兰州市5大出入口、各市州出入口以及农副产品主产地、重工业矿产资源集散地等车流量大的27个主线站、省界站。建成ETC车道的收费站占全省现有收费站总数的25%;有138台自动发卡机,为路网内所有节点增加了电子缴费相关模块,以满足电子缴费功能。
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缴费车道分布表(见附表一)
三、甘肃省高速公路车载电子标签和陇原交通卡的办理地点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已建成了7个充值点,车主可以选择就近的充值点办理充值业务。具体如下:
甘肃省高速公路陇原交通卡充值点分布情况(见附表二)
四、车辆如何在ETC车道通行
在进入收费站时,安装电子标签的车主根据ETC车道的指示标牌驶向ETC车道,同时,须观察ETC道的雨棚信号灯的显示状态。若显示“ETC”的标志,则表示ETC车道运行正常,车辆在ETC车道行驶的最高时速为20公里/小时,车辆间距保持在10米以上;若显示的是绿色“↓”,则表示本车道已经切换成人工模式,车主须将IC卡给收费员手动写入入口信息;若显示的是红色“×”,则表示ETC车道故障,此时车主可以从隔壁的入口车道通过。
在出收费站时,安装电子标签的车主根据ETC车道的指示标牌驶向ETC车道,同时,须观察ETC道的雨棚信号灯的显示状态。若显示“ETC”的标志,则表示ETC车道运行正常,车辆在ETC车道行驶的最高时速为20公里/小时,车辆间距保持在10米以上;若显示的是绿色“↓”,则表示本车道已经切换成人工模式,车主须将IC卡给收费员,根据提示进行缴费;若显示的是“×”,则表示ETC车道故障,车主须从隔壁的出口通过。
持有车载电子标签和陇原交通卡的车辆可以在收费站任何车道出入,其通行方式如下:
1.进入ETC车道前,应先将陇原交通卡插入电子标签插槽中,插卡正确后,电子标签显示屏会提示卡内余额;
2.ETC入口不停车驶入高速→ETC出口不停车驶出高速;办理了ETC电子标签的车辆从ETC车道驶入时,不需要领取IC通行卡,陇原交通卡内记录收费站名及时间后,栏杆机自动抬起;经由ETC车道驶出时,收费系统自动从陇原交通卡内扣除当次车辆通行费(扣款成功后,电子标签鸣响一声),栏杆机自动抬起;
3.ETC入口不停车驶入高速→MTC出口停车刷陇原交通卡驶出高速;办理了ETC电子标签的车辆从ETC车道驶入时,不需要领取IC通行卡,陇原交通卡内记录收费站名及时间后,栏杆机自动抬起;从MTC车道(人工收费车道)驶出时,司机将电子标签中的陇原交通卡交给出口收费员读取信息,收取车辆通行费后通行。
4.自动发卡入口停车刷陇原交通卡驶入高速→ETC出口不停车驶出高速;进入时只需将IC卡放在发卡机上的天线板处停留2秒钟,车道的自动栏杆即可抬杆放行,经由ETC车道驶出时,车主将陇原交通卡插入电子标签插槽,收费系统自动从陇原交通卡内扣除当次车辆通行费(扣款成功后,电子标签鸣响一声),栏杆机自动抬起;
5.自动发卡入口停车刷陇原交通卡驶入高速→MTC出口停车刷陇原交通卡驶出高速;若是从入口的自动发卡机车道通过,则只需将IC卡放在发卡机上
的天线板处停留2秒钟,车道的自动栏杆即可抬杆放行。出口处,司机将陇原交通卡交予收费员,刷卡收费后即可驶出。
6.MTC入口停车刷陇原交通卡驶入高速→ETC出口不停车驶出高速;办理了ETC电子标签的车辆从MTC车道(人工收费车道)车道驶入时,不需要再领取IC通行卡,直接将陇原交通卡交由收费员刷卡;从ETC车道驶出时,必须将陇原交通卡插入ETC电子标签,车辆才可正常从ETC车道驶出。
7.MTC入口停车刷陇原交通卡驶入高速→MTC出口停车刷陇原交通卡驶出高速;持有陇原交通卡的车辆从MTC车道驶入时,不需要再领取IC通行卡,可以将陇原交通卡取出交给收费员直接进行刷卡;出口处,司机将陇原交通卡交予收费员,刷卡收费后即可驶出。
8.办理了ETC电子标签的车辆仍可以正常通行于人工收费车道,在出口处可以用现金或者陇原交通卡交纳车辆通行费。
五、车载电子标签的定义
1.车载电子标签是记载车辆信息并和车道上安装的专用微波通讯设备进行短程通讯和信息交换的车载设备。
2.车载电子标签须与车陇原交通卡配套使用,在通过收费站ETC专用车道时,可实现不停车电子缴费。
3.车载电子标签与登记使用的车辆为唯一对应关系,一车一标签、专车专用。
六、车载电子标签和陇原交通卡的办理
1.办理陇原交通卡和车载电子标签时,需提供机动车辆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等资料,在1个工作日内,经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
2.车载电子标签由客服营业厅工作人员安装,安装车载电子标签之前,车主需先办理好陇原交通卡。
3.车载电子标签安装在车辆挡风玻璃上,若车辆挡风玻璃上贴有保护膜,需在后视镜旁切割一小块,以确保数据交易通讯正常。
七、车载电子标签的使用
1.应按照《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用户使用手册》相关规定正确使用车载电子标签。车载电子标签应与陇原交通卡一起使用。
2.购买车载电子标签后,由客服营业厅专业人员安装。电子标签具有防拆卸功能,经激活后的电子标签不得拆卸,电子标签一旦被人为拆卸,将无法使用,需重新激活。
八、车载电子标签的更换
车载电子标签无法正常使用的,在质保期因非人为损坏的,免费更换。用户变更车载电子标签的,应驾驶原车辆和预变更车辆,携带原车辆和预变更车辆的行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客服营业厅办理,由客服营业厅工作人员登记后重新安装、激活电子标签。
九、陇原交通卡定义
1.陇原交通卡为记录资金信息的国标双界面CPU卡。使用陇原交通卡通行高速公路刷卡缴费时,可实现非现金缴纳通行费的功能。
2.在甘肃省高速公路联网电子收费系统中,陇原交通卡作为非现金专用缴费卡,兼作高速公路通行卡使用。
十、陇原交通卡余额查询
1.用户持陇原交通卡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时,出口处费额显示器将显示余额。
2.持有车载电子标签的用户也可利用车载电子标签查询陇原交通卡余额,具体做法是:将陇原交通卡插入车载电子标签内,车载电子标签液晶显示屏上将显示该陇原交通卡余额。
十一、陇原交通卡消费信息查询
1.用户持陇原交通卡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时,出口处费额显示器将显示本次消费金额。
2.用户可持陇原交通卡到客服营业厅查询消费信息,并打印消费票据。
十二、电子标签的故障、丢失、注销1.损坏的电子标签交由电子标签办理点进行检测,在质保期内,排除人为损坏后返回厂家进行维修,维修期为15天;
2.电子标签丢失后,需至电子标签办理点进行挂失,再重新办理电子标签;陇原交通卡丢失后,需先挂失,系统将挂失后的陇原交通卡加入黑名单,不能在路网内使用,申请补卡后,在次月5日补办新卡,同时,原陇原交通卡内余额转至新卡内。
3.用户不再使用电子标签或陇原交通卡时,要对电子标签和陇原交通卡进行注销。电子标签注销后,由工作人员负责将车载电子标签拆除;陇原交通卡注销后,收回陇原交通卡,自注销当日算起一个月后退还卡内余额。
十三、其它注意事项
1.电子标签和陇原交通卡应注意防火、防水、防磁,车载电子标签不得随意拆卸,陇原交通卡不得人为撕扯、折损、
烧灼;
2.电子标签插槽内应保持清洁、干燥,陇原交通卡保持水平方向插入槽内;
3.出现无法读卡或其它异常情况时,请及时与客户服务中心联系;
4.用户应遵守收费管理法规,服从收费人员管理,维护收费站收费秩序,凡违反高速公路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和安全管理规定的,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四、优惠措施
对办理安装车载电子标签和陇原交通卡的前8000辆车,自2011年7月15日-8月15日实施免费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