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省医保中心获悉,该中心近日下发通知,将在全省启用社会保障卡作为异地就医卡的介质,并逐步停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卡(以下简称异地就医卡)。
据通知,全省范围内已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符合申办省内异地就医条件的,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后,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卡,可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刷卡就医购药。 同时,为实现平稳过渡,尚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其持有的异地就医卡仍可继续使用。
据介绍,省医保中心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异地就医卡,各设区市也将根据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放进度逐步停用异地就医卡,届时全省异地就医人员将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异地刷卡就医。
另据了解,全省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可以报销了。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每次就诊超过10元的部分,可报销一半,全年累计最高可报销200元。
福州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工作已在本月1日起施行:福州市参保居民每次就诊超过10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