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的股票将于2011年8月10日开市起复牌。
一、媒体报道及停牌情况
因媒体出现"东信和平SIM卡合作或被中国移动暂停"的相关报道,为避免引起股价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于2011年7月20日开市起停牌。
二、事项进展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前期接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下属省公司的通知,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相关部门对本公司SIM卡产品的抽测,本公司提供的部分SIM卡产品未完全按要求生产,要求公司暂停执行供货合同。
2011年8月9日,本公司接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采购部的处理决定:鉴于本公司整改后的产品已通过检测,符合相关要求,决定恢复执行与本公司的供货合同。根据采购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对本公司处以扣罚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公司承担产品返修和赔付的违约责任。经测算,本公司目前需承担的违约损失约500-600万元人民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及相关省公司保留追究本公司责任的权利。
本公司将按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的处理决定和双方的合同约定,积极妥善处理本次产品问题,继续加强产品品质管理,优化产业化流程,提升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
公司近期已应邀参与了中国移动集团2011年下半年的SIM卡和刮卡产品集团采购招标,但是否能够中标及中标金额尚有较大不确定性。
三、相关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以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