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医保“一卡通”系统切换实施工作于2011年9月21日12时至2011年9月25日12时进行,届时将暂停医疗费用医保卡刷卡结算工作。
在此期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配药,先以现金自费结算,待系统开通后,可持医保卡、《证历本》及医药费收据原件,到原就诊配药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