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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电子身份证” 全覆盖
作者:苏扬
时间:2011-12-08 12:12:00
《扬州市药品安全保障“十二五”规划》已出台。规划明确,在“十二五”期间,扬州将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现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二类精神药品以及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全覆盖。

  扬州网讯 记者昨获悉,《扬州市药品安全保障“十二五”规划》已出台。规划明确,在“十二五”期间,扬州将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现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二类精神药品以及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全覆盖。

  实现电子监管全覆盖

  据介绍,当前药品安全仍处于矛盾凸显和风险高发期,监管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药品制假售劣手段越来越隐蔽,非药品冒充药品、虚假药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仍然突出,农村地区监管力量相对薄弱,整个社会对药品安全放心消费满意度还不够高。

  规划要求,要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加快药品监管信息技术运用。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现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二类精神药品以及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全覆盖。

  据介绍,所谓药品电子监管,是指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编码技术对药品全过程实施电子监控的方法,由此产生药品唯一“电子身份证”——电子监管码。

  该码属于一件一码,通过将和监管码一一对应的药品信息上传到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可以做到对药品的流向追溯和查询。

  规范家用医疗器械销售

  规划提出,要规范家用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行为。

  通过体验的方式销售家用医疗器械,是近几年兴起的一种销售行为,但出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经营企业以免费体验为促销手段,夸大宣传疗效,雇请讲师和居民现场互动,表演各种节目,以达到销售目的,以及还会有购销记录不全等违规行为。而家用治疗康复类医疗器械都具有相应的适应症、禁忌症和注意事项,使用不当将会给使用者的健康造成危害。这些都将在今后给予规范。

  规范不合理用药用械

  如今,滥用抗生素的危害已越来越被重视。规划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将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防止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防范不合理用药用械造成的伤害。此外,“十二五”期间,我市将重点治理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等突出问题。

  我市还将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保健器材、化妆品等冒充药品、医疗器械上市的行为,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夸大产品功能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有涉嫌犯罪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将全部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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