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记者从全市渔业安全紧急视频会议上获悉,针对渔业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全市范围将开展一次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相关部门将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查处拒不配备和安装AIS防碰撞终端、RFID射频标签的渔船,且不准出海作业。
立即开展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我市将立即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渔船管理情况,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渔船船东、船长责任制落实情况,渔船防火、防风、防碰撞措施落实情况及渔港运营安全情况等。
还要成立检查组,逐一检查每一个基层部门、渔业生产单位,逐一检查每一艘渔船,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人,限期整改。
渔船作业要落实值班瞭望制度
我市将集中开展一次以重大事故和血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警示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商船主要航线与渔区交叉水域、船舶密集区等复杂水域水上安全航行、作业及避让知识,引导渔民严格按照海上生产作业要求规范作业行为,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渔船作业中要落实值班瞭望制度,不疲劳驾驶,不在商船习惯航道锚泊、生产。锚泊时要正确显示锚泊规范的号型、号灯,并安排专人值班,注意过往船只动向。渔船在与商船形成紧迫局面时,要积极采取有效避让等紧急应对措施。同时,相关部门要依据渔业安全应急预案,模拟渔船失控、失火、沉没、人员落水、碰撞等一系列险情,开展渔船自救、互救、渔政船和抢险救生船救援的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渔船不安装防碰撞终端不准出海
针对近年来渔船与商船碰撞事故多发的情况,我市各级将积极研究通过科技手段防碰撞的办法。目前全市已有1069艘渔船配备了AIS防碰撞终端设备,提高了渔船的防碰撞和预警能力。
我市将严格按照《山东省渔业船舶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终端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所有60马力以上海洋捕捞渔船必须配备防碰撞终端设备,所有合法海洋捕捞渔船必须配备射频标签,特别是新建造渔船必须按要求配备相关设备。渔政渔港管理机构将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拒不配备和安装防碰撞终端、射频标签及不能正常使用的将严肃查处,且不准出海作业。
8级以上大风所有渔船不得出海
我市各部门将加大对海上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执法,重点加强对渔业企业、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等重点场所及载员10人以上渔船的监督检查。
各级将严格执行渔船签证制度,5级以上风力挂机渔船和木帆渔船不得出海,6级以上大风60马力以下渔船不得出海,7级以上大风400马力以下渔船不得出海,8级以上大风所有渔船均不得出海。还要严格船员准入制度,从严查处雇佣无证人员上船上岗和养殖渔船套号出海生产作业,杜绝各类违规出海作业行为。
渔船出海作业期间,需加强通讯联络,特别是遇有大风、大雾等不利于生产作业的天气时,要第一时间通知渔船以落实好防范措施。同时,各相关部门需设立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遇有渔业生产突发事件,按照有关程序迅速上报并启动渔业应急预案,配合海上专业救助力量开展救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