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除应急资金外,救灾款将不再采用层层下拨现金发放形式,而是直接打到受灾群众的“一卡通”上。记者从24日召开的湖北省救灾工作会议上获悉此消息。“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将尽可能避免现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截留、贪污等问题。”省民政厅负责人介绍,2006年至2011年,湖北省共下拨救灾资金26.7亿元,平均每年近4.5亿元。救灾资金总量在进一步增加,但目前,救灾资金的发放还存在一些问题,形势比较严峻。
湖北省民政厅要求,除应急资金外,其它所有救灾资金都采取社会化发放。即财政通过银行,按事先审定的标准,将救灾款直接打到受灾群众的个人账户上。
今年,全省各地将重点检查资金发放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是否按规定公示,是否真正发放到了救助对象手中。
另悉,今年,湖北省将投入1000万元,在襄阳、宜昌、十堰、荆州、恩施五个市州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据了解,目前,荆州的救灾物资储备库正在建设中,宜昌、襄阳将于今年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