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的决策部署,为加强省级农业物联网工程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目前,省财政厅制定《安徽省农业物联网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物联网工程建设资金通过多种渠道筹措,主要包括:省级财政预算专项安排;在统筹项目安排的基础上,统筹省农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农科院、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局等部门相关资金;结合农业物联网项目布局,各相关部门对口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并优先安排省级相关资金。
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农业物联网工程资金主要用于省级层面农业物联网建设经费补助,资金用途包括农业物联网的技术研发与理论集成、标准研究与制订、应用示范与推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省级对贫困县农业物联网建设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