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记者获悉,我省出台《加强全省社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工作方案》。我省将加快建设省级集中的社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和“大社保”信息交换共享系统,并依托该共享系统实现社会保险、新农合、医疗就诊、社会福利、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民生保障业务的一卡通服务。
将推进民生保障一卡通服务
据介绍,“大社保”涉及社会保险、新农合、医疗就诊、社会福利、城乡低保等多方面内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等部门将依托“大社保”信息交换共享系统,建立社保业务办理信息核查机制,有效解决数据和信息覆盖面不够、数据不准、时效性差等问题,避免重复参保及骗保现象发生。
根据《方案》的要求,我省将推进民生保障一卡通服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保持各部门业务经办系统不变,研究制定民生保障一卡通标准,依托全省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和“大社保”信息交换共享系统,实现社会保险、新农合、医疗就诊、社会福利、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民生保障业务的一卡通服务。
“大社保”共享系统分4步走
根据《方案》的要求,省级集中的社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和“大社保”信息交换共享系统的建设分为4个阶段。
2012年7月至9月底是系统方案完善阶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等部门将就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方案,并报省政府审批,建设资金落实后先行启动建设。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与省财政衔接落实社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大社保”信息交换共享系统等项目建设资金预算。
2013年1月至12月是项目的建设阶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初步建设完成省级集中的社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业务数据省级集中存储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成“大社保”信息交换共享系统。2014年1月至7月,我省将完成社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实现与“大社保”信息交换共享系统的对接测试,系统上线运行,信息共享,各部门开展信息核查。届时,我省将在部分领域开展民生保障一卡通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