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系统成功上线运行,成为全省第一个全面实现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设区市。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行保障范围、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的“六统一”,100多万参保人员持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可在全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参保人员跨县(市、区)就医购药“一卡通”时代从此到来。
这些待遇19县市参保人员均可享
记者了解到,医保市级统筹后,全市19个县(市、区)参保人员均享受与市区一样的待遇标准。
其中,按照我市医保市级统筹政策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可报销7万元,其中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可报销10万元。参保人员首次住院的门槛费为三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300元。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医院100元。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3%。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65%,二级医院75%,一级医院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