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 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和学生宿舍楼的出入口、围墙周界、学校门卫室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系统和报警设备,并积极争取与公安部门联网运行。切实加强学生上下学、寄宿制学校夜间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控和保卫。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门、围墙、教室和宿舍门窗进行加固。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做好学校幼儿园的校内保卫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强化校园保卫、校内巡逻和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夜间值班和巡逻。严格执行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严格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严格学生外出登记请假、销假制度,完善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办法。同时,要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确保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及其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资格。督促使用校车的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强化对在过渡期内仍可以作为幼儿、中小学生校车使用的非专用校车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未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的管理。
《通知》要求,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对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考核目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安全工作的考评制度,学校要将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考核。另外,省教育厅将探索建立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约谈制度,对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死亡人数排名靠前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