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石与水,那个更贵?
亚当·史密斯留给经济学界的问题让人们围绕着“价格”与“价值”的悖论争论了好几个世纪,直到今天大多数消费者仍不能很清晰的区分这两者之间的差别,这其中也不乏许多受过正规高等教育的年轻消费者。近十年来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一轮又一轮的高潮。聚焦到国内市场,2012年天猫“双十一”的191亿“天文数字”让整个社会都“震精了”,随之而来2012年阿里巴巴破万亿,移动电商增长超600%等一系列数字不断挑战人们的“海口”,一时间“不电子,不商务"的论调甚嚣尘上,然而我们将目光再次聚焦,在电子商务领域其中,藏着一片几乎尚未开发的处女地--移动电子商务。
“知道”与“得到”之间到底有多远?
最近在各大科技博客,微博和论坛上有一款软件再一次被人们津津乐道。你可以用它扫描任意一款产品包装上的条形码,即可立即获知该产品在不同零售终端以及各类平台的零售价格,这就是“我查查”,一款扫码比价软件。其实早在2009年,随着智能手机的快速普及,扫码比价类软件已经经历了从萌芽,到增长,到爆发,然后到低谷的整个过程。它们的增长依赖于“摄像头”这一曾经高富帅的设备在智能手机上的普及,人们除了各种45度角自拍之外,终于发现一个真正“实用”的基于摄像头的功能,于是乎开始在各种零售终端场合拿出手机,以一种神秘的自豪感打开某个扫码软件,随着滴的一声,告诉身边的人:“这东西在隔壁家乐福卖19.99,比这里便宜2块钱。”然而,我们渐渐发现,最终大多数人也没能因为便宜2块钱而转移到隔壁的超市去购物。到今年春节,我们发现更多的人则是利用我查查这类软件去扫描春节里别人送的礼到底值几个钱。这个现象所引出的问题实际上就是“知道”与“得到”之间的距离测算问题,我们潜意识里总认为消费者是图便宜的,因此我们只要把正确的信息提供给他们,他们一定会按照我们提供的信息来指导他们的消费行为,这是电子商务一直以来所遵循的潜规则。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这就又一次提醒我们“价格”很重要,但也不一定真那么重要。虽然我们的消费者还不能明确的区分“价格”与“价值”之间的专业释义,但他们一定知道为了省2块钱而去把车从地下室开出来,再停到隔壁超市的做法是不靠谱的。一款扫码比价的软件所能提供的“价值”仅限于曝光“价格”的话,那么它的“价值”也必然是与“价格”等同的,它只能让你“知道”利益的不均等,但却无法让你“得到”任何利益。这一点我相信我查查团队的人也早已意识到,因此就有了后来的“我查查购物车”,顾名思义,它可以让你直接购买商品。但这个时候,天猫、淘宝、京东等PC电商大腕已全面进入移动领域并发布了带有扫码功能的移动客户端,而我查查这类通过“比价”这一生活服务功能介入电子商务的软件已经错过了最佳的窗口期。
要“便宜货”,还是要“好货”?
比价类软件在电子商务试水的失落并不能说明移动电商的不景气,像如意淘这样依附于淘宝平台的产品就活的挺滋润。同时,PC电商大腕的“移动化”也不能说明他们能在移动端就一定能顺利称霸一样。从淘宝的C2C时代到如今群雄混战的B2C时代,PC电商自始至终脱不开“价格”这一重要的因素,从京苏价格战到天猫双十一,用京东商城刘强东的话说就是电子商务要把消费者惯坏,要让消费者不但得了便宜,东西还要好,快递还要快,还得免邮费,出了问题还要有保障。“便宜无好货”是每个中国消费者耳熟能详的谚语,各路“大腕”通过绑架投资人、商户、代理商、渠道商的方式所营造的“便宜有好货”的假象在天猫191亿传奇之后开始出现裂缝。当消费者开始调侃:“世界末日都过了,双十一的货还没发出”的时候,全世界都心照不宣,原本隔在卖家与买家之间的一层叫做信任的薄纱已经捅破。消费者对品质的需求正在逐年上升,而电商们针对品质的追求迫于多方原因正在不断下降。如此一来二往,在这个人均GDP跑不赢CPI的时代,仅仅靠开发一个移动版的客户端是无法收买正在失去信任的用户的,电商们需要一个能够卖好货,真货,品质货的口碑,而消费者则愿意为此多掏一些腰包,于是乎像“闪购”这样的产品跳入笔者的视线。
从B2B到C2C,从B2C到B2B2C……模式从来都是后来赋予的,马云做阿里巴巴时并不知道什么叫B2B。
互联网行业什么都缺,最不缺概念和模式。笔者接触到闪购也是因为他们抛出的“F2C”的新概念,即“Factory to Customer”,它承诺从平台卖出的商品都是厂家直供的原厂产品,因此每款商品在平台上只有一个供货方。除了原厂直供之外,其还是一款二维码软件,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真知码”后直接下单购买。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包括《南方都市报》和《读者文摘》在内已有多家知名媒体与他们开始合作扫码购物等功能。是目前少数几家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原生的电商平台之一,它以二维码为介质,在“我查查”的扫码比价基础上进行提升,弱化比价而强调购买行为,从“知道”提升到了“得到”层面,同时避开PC电商所追求的价格战略,改为传达“原厂正品”,“真品质”在内的以价值为导向的经营理念。说到这里,笔者认为它至少在方向上是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因为未来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将持续被削弱甚至消弭,而消费者对品质的追求则直接与产品价格挂钩,因此只有真正具有高价值的产品才能吸引消费者的关注。
然而,概念毕竟还是概念,模式终究也只是模式,在未能规模化并坚持下去的时候都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这款产品目前还属于电子商务领域的“屌丝级”玩家,笔者发现这个平台确实有如广州轻工集团旗下的众多老字号生产方在销售自己的原厂产品,但其他更多的则是一些不知名的小品牌产品,而且软件整体的UI和用户体验简直可以用灾难来形容。可以看出,面对前方众多有钱,有人,有名气的“高富帅”,他们在所谓“F2C”的道路上走也比较艰难。然而归根结底无论是C2C、B2C、还是F2C,也无论是天猫、京东、亚马逊又或闪购,他们都是扮演者中间的“2”的角色。移动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的一种,但绝不是PC电商的衍生品,它是顺应科技发展而诞生的全新市场,在这市场里的所有玩家都应扮演一个桥梁、一个纽带、一杆秤的角色,平衡卖家与买家之间的利益,化解冲突,对称信息,提升价值。只有当卖家依赖于买家,买家信任卖家的时候,平台才能够得以壮大,淘宝通过支付宝等措施在PC电商时代做到了这一点,二维码能否成为移动电商的突破口?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