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到银行指定营业网点也能申请办理高速公路ETC不停车收费业务了。日前,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与我省4家商业银行签订高速ETC及非现金支付客户服务合作协议。4家银行将为ETC及非现金支付用户提供业务开通办理、ETC电子标签发行及安装、柜面及自助充值等多种服务。
高速公路作为交通运输的主动脉,在为广大公众便捷出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服务、支撑和保障作用。与此同时,高速公路的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社会责任,越来越成为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几年来,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的推广应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自2011年1月正式面向社会开通运营以来,已累计发行ETC快通卡及电子标签(捆绑式)6.9万余套。
为了继续扩大我省高速公路ETC及非现金支付的用户数量,为广大司乘人员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实惠的ETC服务,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与中信银行太原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决定合作开展ETC及非现金支付客户服务业务。
4家银行将分别建立与省高管局对接的充值及结算系统,并为ETC及非现金支付用户提供业务开通办理、ETC电子标签发行及安装、柜面及自助充值(包括自助终端、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多种服务。4家银行在“一站式”服务网点为用户办理ETC业务开通时,用户首次存款在1000元(含)以上的,可免费获赠电子标签及ETC卡(捆绑式)一套(省物价局核定销售价格为350元/套)。同时,4家银行还代理发行“山西高速ETC联名快通卡”(非现金支付卡),卡片具有储值或记账功能。采用与用户指定的银行信用卡或借记卡绑定的方式完成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划拨和扣缴。
据悉,按照有关文件,使用ETC通行高速公路的用户通行费可优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