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市区所有194358名参合人员已经人手一卡,可在211家“市、区、乡、村”四级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任意一家就诊,“在哪住院、在哪报销,当天出院、当天报销”,实现就医“一卡通”。
据了解,以往参合的农村居民如需转诊至上级医院,需要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相关证明报销,过程复杂,程序繁琐。市卫生局为让参合农民100%实行“一卡通”,他们及时制发、补发就医卡,真实、准确、完整地录入各项信息。
2013年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比例和住院封顶线分别为:乡(镇)卫生院住院,不设起付线,进段后报销比例为90%;区级医院住院,300元起付线,进段后报销比例为70%;市级医院住院,500元起付线,进段后报销比例为50%。参合农民年个人累计最高住院支付封顶线为8万元。
根据要求,市、区、乡、村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将及时为参合农民提供诊疗服务,严格控制参合农民自费项目支出。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无故拒绝参合农民就诊,不得擅自设置转诊规定阻碍参合农民的转诊要求;要及时结算、垫付参合农民的就诊补偿费用,不得故意、恶意拖欠。市合管办将对医疗机构实时监控,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补偿费用,并报市财政局将补偿款项由市财政局财政专户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账户,确保参合农民持卡真正“一卡通”。
下一步,我市将不断探索扩展“一卡通”功能,结合农村居民家庭健康档案等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实施,以现有的新农合信息系统为依托,搭建区域卫生信息化网络,实施农村居民健康管理“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