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县公汽公司了解到,为方便全县65岁以上老人乘车出行,从即日起,凡65岁以上的老人,持有《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或《军人伤残证》都可以到该公司办理免费乘坐城区公汽IC卡,原《老年人免费乘车证》和《伤残军人免票证》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日前,记者从县公汽公司了解到,为方便全县65岁以上老人乘车出行,从即日起,凡65岁以上的老人,持有《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或《军人伤残证》都可以到该公司办理免费乘坐城区公汽IC卡,原《老年人免费乘车证》和《伤残军人免票证》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免费乘坐公汽IC卡办理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申请人需持本人《老年人优待证》或《军人伤残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县公交公司办理。
经物价部门批准,县公汽公司将一次性收取智能IC卡成本费20元,由保险公司收取每人每年20元的个人交通意外伤害保险费。
免费乘车IC卡自领取之日起,可免费乘坐公汽730次,有效期一年,满一年后,卡内次数自动清零,持卡人务必于每年12月31日前到县公交公司年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到县公交公司挂失并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