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至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化等领域近30名知名专家,对首批申报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进行遴选答辩。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103个市(区、县)来京参加了答辩。信息消费试点城市活动将按照“先试点、后示范”的原则逐步有序展开。
今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充分挖掘我国庞大市场潜力,锐意深化改革,不失时机地促进消费升级和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拉动有效需求,深入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全面完善稳增长、调结构和惠民生的体制机制。
《意见》同时要求,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市(县、区)建设,支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研究制定促进信息消费的优惠政策。
参加本次遴选答辩的城市纷纷表示,促进信息消费将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区位优势和竞争优势,围绕完善网络基础建设、加强信息通信技术创新、开发智能信息产品、催生新型业态和服务模式、培育新的信息消费热点、整合政府公共信息服务云平台、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拓展电子商务服务、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引导消费者体验、构建可信消费环境等方面,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效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走上绿色、低碳、智能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