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苏州市社保中心传出消息,从2014年1月1日起,对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程序进行简化,取消《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证》及《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的使用,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市民卡”就能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看病或配药。
按照现行规定,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时,必须同时持有 《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和社会保障卡,目的是通过医务人员核对照片,进行身份识别,防止冒用、滥用他人医疗保险待遇的情况发生。市区从今年开始,已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市民卡”,按照国家要求,卡面印制了参保人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码等,直接反映了持卡人身份及社会保险信息,但原有的规定依然还在施行。市社保中心调研中发现,不少参保人员反映,在发生急诊或急需配药时,往往身上仅携带了“医保卡”而没有“绿本子”,给及时就医配药带来一定障碍,希望进行简化。
为简化参保人员就医手续,方便群众,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从明年起取消《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证》及《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病历》使用,届时,参保人员只要随身携带一张和银行卡一样大小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就可随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社会保障·市民卡”上的照片及其他身份信息对就医配药人员身份进行识别和核定,需要使用病历时持各医院通用病历即可。
市社保中心表示,今后社保部门也将对医保基金的监管不断升级和强化,通过细化与定点医院的协议管理,实施对定点药店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远程监控”,实施医疗费用智能审核,加强多部门合作对医保诈骗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等强有力措施,即使程序简化,也要有效堵住医保“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