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卡分两区,既能看病买药、支取养老金,也能实现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获悉,今年年底蚌埠市将有210万参保市民用上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首批72万张新卡将于今年3月开始集中发放。
据介绍,目前,参保人员持有的蓝底社会保障卡,最大用途是医疗机构看病购药、住院结算。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后将成为参保居民个人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社会保障、金融服务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多功能智能卡,主要用途表现在:作为就业服务、用工备案、就业扶持政策和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费用报销、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办理的身份凭证、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银行代扣;在待遇领取方面主要包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各项社会保险一次性待遇的发放、医疗费用的结算,以及面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各类扶持政策补贴的领取。
以金融社保卡为入口,持卡人还可登录网站或通过自助业务办理终端查询相关信息,在人社门户网站上办理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此外,新的社保卡还可以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实现一卡多用,在降低社会管理成本的同时,保证参保人及时享受社保待遇和更加便捷的公共服务。
采访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主任朱彬良告诉记者,新社保卡在完善原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同时,还将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卡搭载金融功能后的延伸应用,例如,推行“就医一卡通”,实现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结合后的公共服务功能。
“打个简单的比方,目前大多数的医院都有自己的就诊卡,充值后进行医疗费用结算,不过各家医院的就诊卡无法实现通用,这样一来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资源浪费,如果通过社保卡的金融功能解决上述问题,不但能有效减少资源浪费,还省去了患者排队办理就诊卡的麻烦。”朱彬良说,目前人社部门正在与多家医疗机构进行协商,也希望得到这些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的支持,尽快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就医一卡通。
目前蚌埠市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确定了9家合作银行,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蚌埠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蚌埠分行、中国银行蚌埠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蚌埠市分行、徽商银行蚌埠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蚌埠市分行、怀远农村合作银行、五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及固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参保人领取到社保卡后,可以根据新卡正面左上侧标注的指定银行进行激活。”朱彬良表示,由于此卡支持银联系统,因此可以跨行办理各项金融业务,以及在POS机上刷卡消费,不过跨行支取时可能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此外,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仅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不具备贷记功能,不可以透支。
据悉,加载金融功能社保卡有两个密码,分别为社保账户密码和金融账户密码。社会保障卡设有初始密码,为了用卡安全,持卡人在领卡后应及时到卡管理窗口、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或其他服务窗口修改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不能进行医保结算。在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医保结算时,参保人应使用PIN码(社保密码)进行交易和认证。在使用过程中,连续10次输错将导致系统自动锁卡。社保密码被锁或持卡人忘记密码,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卡管理窗口进行解锁或重置。而金融账户密码主要用于各项金融服务业务,如银行养老金的支取,其密码设置按照金融部门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有时候在同一项操作中可能涉及双重密码,例如,你去医院买药,医保账户中的费用仅够支付部分的药费,这时你可能需要使用社保卡中的金融账户。”朱彬良告诉记者,双重密码的设置是为了确保社保卡的安全性,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的同步使用可以为参保人带来更大的便捷服务。
“金融社保卡发放将按照先农村后城镇,先居民后职工、先单位后个体的原则,分期分批发放。”朱彬良告诉记者,首批进行信息采集并制作完成的72万张金融社保卡已由省人社厅运抵蚌埠市,主要涉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目前,这批新卡的后期调试工作正在进行,计划今年3月启动发放工作。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的金融社保卡也在省人社厅的加紧制作中,待制作完成后也将陆续运抵蚌埠市并进行发放。2月下旬,蚌埠市将启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信息采集,4月份,灵活就业人员的信息录入也将逐步开展。今年年底,全市210万社会保险参保人将使用上新的社保卡。
据了解,首次申领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免费办理,补换卡时,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卡工本费。金融方面,免收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参保人员持有的旧卡医疗费用结算功能在领到具有金融社保卡前仍可继续使用,在领取后则自动失效,旧卡上的资金自动转移到新版的社会保障卡内。此外,由于蚌埠市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是安徽省按全国统一标准统一制作,市民完全可以拿着这张卡在省内指定的定点医院看病就医或持卡办理人社相关业务,随着信息互联的完善,将能实现在其他省份及至全国范围内的通用。
由于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有一定的制卡发卡周期,参保人员首次申领金融社保卡或在社会保障卡丢失补发、损坏重制等补换卡期间,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人社部门申领临时社会保障卡。临时卡不具有金融功能(卡内只记录领用人员的社保个人信息),使用临时卡进行就医购药需同时持有效身份证件。临时卡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在领取正式卡或临时卡使用期满后,参保人须到临时卡申领窗口交还临时卡并办理注销手续。目前,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有效期暂定为10年,所以首批2013年制作的新卡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