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卡中心获悉,原定于今年3月1日就将停止使用医保卡的规定已延迟,具体停用时间将另行通知。暂时没有领到社保卡或者尚未激活的市民,3月份后医保卡可以照常使用。
据介绍,一年多时间以来,我市按照“先市区后各县、先个体后单位、先居民后职工”的原则,分阶段发放社保卡。目前,全市已完成申领约260万张,发卡近190万张。该卡兼具银行卡、社保卡、就诊卡的功能,激活使用后取代现在的医保卡和社保存折。
因尚有部分社保卡正在发放激活过程中,不具备停用医保卡的条件,人社部门决定,推迟原定于3月1日停止使用医保卡的时间,新的停用时间另行通知。请尚未领到、激活和申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抓紧时间到发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市民可在申领后60个工作日内领取到卡,具体办卡进度,可致电12333热线,通过身份证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