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六安市住建委、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一卡通”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于今年在六安市全面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一卡通”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治理和预防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
该《办法》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六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新开工程项目均纳入“一卡通”系统管理范围,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工程发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必须在每月5日前,按时足额向工程总承包人支付不低于上月完成工程量总价15%的工资性工程款,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对不及时拨付工资性工程款及施工合同约定应支付工程款等行为的,将责令停工整改或作为不诚信单位予以曝光,并限制其在六安市城区规划范围内新建项目的开工,已完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该《办法》要求施工总承包人将农民工工资通过“一卡通”专户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施工总承包人及劳务分包人均应在每月5日前通过审核及公示农民工工资表,并于每月10日前,通过“一卡通”开户银行经专用账户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到农民工个人银行卡中,并公示支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