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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布2014年“平安交通”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作者:佟亚涛
时间:2014-06-23 09:27:49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2014年“平安交通”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简称《目标任务》)。今年起,“平安交通”建设进入第二阶段,即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要大力推进“平安交通”各项建设工作,全面开展试点示范和经验交流,推动实施考核评价,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2014年“平安交通”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简称《目标任务》)。今年起,“平安交通”建设进入第二阶段,即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要大力推进“平安交通”各项建设工作,全面开展试点示范和经验交流,推动实施考核评价,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港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等建设均设置了具体目标任务,多项指标要求达到100%。例如,平安车船建设方面,道路、水路客运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要达到100%;督促企业100%落实“两客一危”车辆的动态监管,严禁超员超载超速。平安港站建设方面,进一步规范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工作,检查率达100%。平安渡口建设方面,落实县乡政府渡口安全监管职责和乡管员制度,指导督促率达100%;开发全国渡口渡船管理信息系统,重点渡口渡船100%完善安全应急设施,100%按规定配置消防救生设备。平安工地建设方面,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比例要达到100%;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覆盖率100%。

  在资金保障方面,平安公路建设中危桥改造全年中央车购税安排投资58亿元,安保工程建设全年中央车购税安排投资30亿元。

  除了加强专项检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外,制度创新也将极大推进“平安交通”建设。根据《目标任务》,大件运输许可将全面落实起运地统一受理、行业内部协调制度,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模式将加快推广。交通运输部将联合公安部进一步扩大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省份,建立全国统一的“接驳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研究制定重点船舶监管标准体系,实施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检查新机制,建立健全重点监管水域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机制。

  《目标任务》提出,要注重发挥行业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在《中国交通报》开设专栏分时段进行重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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