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车用气瓶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使用。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是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及检验等数据信息录入数据库,并在每只车用气瓶上粘贴一电子标签,在加气前用扫码器对电子标签进行扫描比对,对符合要求的气瓶加气机连锁控制阀开启加气,否则加气机连锁控制阀关闭无法加气,从而有效的控制违法车用气瓶的使用。此项工作是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车用气瓶安全监管,将车用气瓶存在的安全风险降到最低,避免和减少车用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
市安委会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先试点运行、后整体实施的原则,采取积极稳妥的方法,分三个阶段开展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在2014年9月10日前,建立车用气瓶动态监管系统数据库,搭建连接燃气汽车销售单位、车用气瓶充装单位、检验单位、监察机构等互联互通数据平台,完成3个试点加气站试运行工作;在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市加气站信息化提升、改造,燃气汽车车用气瓶电子标签粘贴工作;在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的建设,全市整体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