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农业局获悉,近日北京市启动了对农药登记产品电子标签采集工作。
该项工作主要针对目前已取得农药登记未公布电子标签的农药产品,要求各农药生产企业应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及时将核准农药标签录入《农药电子标签采集系统》,并不得擅自变更农药登记核准标签内容。届时,农药经营者、使用者均可以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已取得登记农药产品的标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