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市城管局公共停车管理处获悉,从明年元旦起,公共自行车专用卡将停止发售,市民可通过办理不久前发行的新版市民卡开通借车功能。去年4月以来办理的公共自行车专用卡仍可使用。
记者了解到,2015年1月1日起,市民可至市民卡服务中心(市电力路26号)办理市民卡及开通公共自行车功能,原公共自行车借车卡可正常充值使用。原公共自行车办卡点(市宝塔北路1号市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市正东路2号移动营业厅)只可办理开通市民卡公共自行车功能及原公共自行车借车卡充值、退卡手续。
市城管局公共停车管理处主任蒋展伟介绍,将公共自行车专用卡系统和市民卡系统进行对接,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今年8月印发的第134号文件的要求开展的。目前,技术对 接、功能调试等工作已经完成。从明年元旦起,未办理公共自行车卡的市民如想借车,可到上述办卡点办卡后交20元开通借车功能。使用新卡借公共自行车,计时收费的标准不变。原来办理公共自行车专用卡时需交的50元押金将同时免去,但市民卡丢失后要补办则需交纳一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