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通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武汉市将采用ETC方式征收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根据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的《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第210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武汉市路桥隧收费从7月1日零时开始实行ETC,原通行年费征收方式同时停止。届时,车辆通行不收费的“老三桥”——长江大桥、江汉一桥、知音桥车辆,实行新的交通管理。
据通报,目前武汉市已有55万台机动车安装了机动车电子标签,其中公车14.3万台,私车40.7万台。中心城区机动车近80%已安装电子标签,安装电子标签的车主80%以上自愿预存了通行费。在7月1日之前预存通行费可享受较大幅度的优惠。另外,由于武汉市对外籍车辆查验收费的32个服务站还在建设中,7月1日ETC实施起半年内,外籍车仍按“年票制”进城缴费方式缴纳路桥隧通行费。
据介绍,中心城区及东西湖区的机动车应当在2011年6月30日前安装电子标签;远城区的机动车应当在2011年8月31日前安装电子标签。
尚未安装电子标签的机动车车主应尽快主动配合免费安装电子标签;对不按照规定安装电子标签的,将按照《办法》的规定处以3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