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标准《出租汽车技术要求》近日通过市质监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于今年2月27日前反馈意见。新地标拟规定,出租车运营设备上应配置智能终端,可实现电子支付功能、驾驶员电子证件识别和身份认证功能等。
适用范围 新增、更新出租车
这部地方标准由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起草。目前,送审稿已完成,即将进入审查阶段。该标准是替代2004年《更新出租小轿车技术要求》的地标,也是时隔4年后再次意见征集,内容上做了一些调整。
据悉,2011年意见征集时,地标名称仍沿用2004年的《更新出租小轿车技术要求》。此次征集的地标名称为《出租汽车技术要求》;2011年征求意见时,地标称,适用于本市出租小轿车及无障碍出租汽车、新能源出租汽车等特种车辆,而此次地标适用于新增和更新的出租汽车。
新增内容 儿童座椅插口要求
2011年地标征求意见时规定,车辆应配置制动防抱死装置(ABS)、后车门防止儿童误开启装置等7项安全装置。此番征求意见稿中,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前后刹车均采用盘式制动、四门电动门窗、儿童座椅插口符合ISO FIX固定方式要求、便于驾驶员在车内操作的行李厢开启装置等4项内容。
另外,新地标还对标志顶灯等做了新的规定,如规定灯罩基色应为乳白色,6年内灯罩颜色应不变色、字迹不褪色。增加了行李厢与乘客区之间应有效密封隔离(无障碍出租汽车除外)要求。
新能源出租车标识
在标识上,相较于2011年的征求意见稿,新地标除了一般出租车标识外,还规定了CNG(压缩天然气)出租汽车应在行李厢两侧水平粘贴CNG标识,以及无障碍出租车标识等的一些新内容。
2013年,本市制定5年清洁空气计划,开始试用部分压缩天然气(CNG)出租车,此后各郊区县陆续有纯电动等新能源出租车上路运营。新能源出租车包括纯电动出租车、CNG出租车等。新地标增加CNG出租车标识规定,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未来新能源出租车的发展要求。
保持不变 车身颜色仍为双色
此番标准规定,车身颜色应为双色(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除外),中间为统一黄色基色带,上下为同一颜色的辅色。车身用漆应满足对涂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车辆应装有空调装置,具备车内通风、换气、空气过滤和冷热风功能。行李厢应不小于400L(CNG出租汽车除外)。
针对无障碍出租汽车,车身应水平粘贴无障碍标识,标识应具有反光涂层,左右对称,清晰、牢固。旋转座椅式车辆标识应粘贴在前车门。轮椅直入式车辆标识应粘贴在侧门及尾门。车内应在乘客可见区域粘贴指示标识,标识应简单、醒目。
特别要求 配智能终端实现卫星定位
此番新标准还规定运营车辆运营设备上应配置智能终端。所谓智能终端,是指运营设备的核心部件,可实现卫星定位、司机身份认证、乘客刷卡付费、服务评价等功能,并连接其他运营设备与后台系统进行数据通信。
标准拟规定,智能终端应满足具备电子支付功能、卫星定位功能、驾驶员电子证件识别和身份认证功能;应具备接受电召和行业调车业务功能;应具备屏幕尺寸不小于6英寸的液晶屏,支持中英文字、语音提示,支持驾驶员身份和计价费用信息显示。
据悉,新增的智能终端或为出租车官方叫车服务发展提供更完善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