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烟台市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提高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水平,4月14日,烟台在市卫生计生工作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会议上,发布了《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广使用以居民身份证号作为识别标识的居民健康卡,实现全市范围内居民健康卡一卡通用。
根据《意见》,烟台市将建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基础资源数据库、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和决策支持数据库。《意见》要求,按照国家、山东省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应用的相关规定,结合烟台实际,开发建设烟台市区域医疗居民健康卡系统。推广使用以居民身份证号作为识别标识的居民健康卡,实现全市范围内居民健康卡一卡通用,有效共享全员人口、电子病历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从而优化诊疗流程,降低就医费用。力争实现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等多卡兼容、应用集成。
据了解,在实现卫生计生信息化过程中,目前已确定首批试点医疗机构及县市区,试点医疗机构包括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烟台市传染病医院、烟台市口腔医院、栖霞市人民医院;基层试点县市区包括芝罘区、牟平区、海阳市、莱阳市。2015年5-8月份,试点医院将按照市区域医疗居民健康卡技术标准,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改造,实施发放区域医疗居民健康卡。另外,试点医院支持健康档案实现共享、调阅、诊疗辅助,双向接诊、预约挂号等功能。将来市民可以通过居民健康卡进行预约挂号、查询检查和检验结果,实现自我保健和健康管理。
按照规划,2015年11月将全面完成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及基层卫生计生信息综合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实现全市范围内系统上线运行。